福尔摩斯弯着腰在一个低倍显微镜[340]上看了许久,现在他直起身来,胜利地看着我。

“华生,这是胶,”他说,“毫无疑问是胶。看看这些散在四周的东西!”

我俯身到目镜前对好焦距。

“这些纤维是花呢大衣的。这些不规则的灰色团块是灰尘,左边还有上皮鳞层。中间这些褐色的粘团无疑是胶。[341]

“好吧,”我笑着说,“我接受你的意见。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吗?”

“这是个很好的证据,”他回答,“也许你还记得圣潘克莱斯[342]案中在警察尸体旁边发现的那顶帽子吧。被控人否认那是他的帽子,但他是个经常用胶的画框商。”

“这是你办的案子吗?”

“不,这是我的朋友[343],苏格兰场的梅里维尔请我帮忙的一个案子。自从我在某个被告的袖缝中找到了锌和铜屑[344],由此推断他是伪币制造者以来,他们就认识到显微镜的重要性了。”他不耐烦地看了看表,“我有个新主顾要来,但迟到了。顺便问一句,华生,你懂赛马吗?”

“按说应该懂一点。我的负伤抚恤金有一半都耗在这上面了。[345]

“那我可要把你当作我的‘赛马指南’了。[346]你知道罗伯特·诺伯顿吗?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当然。他住在肖斯科姆别墅。我很熟悉那里,某年夏天我曾在那里住过。[347]诺伯顿有一次几乎进入你的业务领域。”

“怎么回事?”

“他差点在纽马基特希斯[348]用马鞭把萨姆·布鲁尔打死,那是奎松街[349]的一个放债人。”

“啊,他真有意思!他经常那么干吗?”

“对,他是有名的危险人物,差不多是英国最胆大妄为的骑手——几年前国家大赛[350]的第二名。他是那种不属于自己生活时代的人。如果在摄政时期[351],他本该是个花花公子——拳击家、运动家、孤注一掷的骑手、女士们的情人。人人都说,他陷入窘境之后就再也无力自拔了。”

“了不起,华生!你的介绍非常扼要,我就像见到了他本人。你能告诉我一些肖斯科姆别墅的情况吗?”

“我只知道它在肖斯科姆庄园中央,著名的肖斯科姆种马饲养场和训练场也在那儿。”

“首席驯马师是约翰·梅森,”福尔摩斯说,“不要表示惊讶,华生,我打开的这封信就是他寄来的。咱们还是再谈谈肖斯科姆吧。我就像遇上了丰富的宝藏。”

“那里有肖斯科姆长毛垂耳狗,”我说,“在所有的狗市上它们都是大名鼎鼎的。这是英国最佳品种的狗,它们是肖斯科姆女主人的骄傲。”

“女主人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喽?”

“罗伯特爵士没有结过婚。考虑到他的前景,这也是好事。他和守寡的姐姐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是说她住在他家里?”

“不,不。那座住宅属于她的前夫詹姆斯爵士,诺伯顿在那儿没有任何产权[352]。她生前产业的利钱归她,她死后房产则还给她丈夫的弟弟。她只是每年收租。”

“我想这些租钱都被罗伯特花了吧?”

“差不多。他是个不管不顾的家伙,一定让她过得很不安宁,但我还是听说她对他很好。肖斯科姆到底出了什么事?”

“啊,这正是我想知道的。我想能告诉我们这件事的人已经来了。”

门已经打开,听差带进来一个高个子、脸刮得很干净的人,他那坚决而严厉的表情说明他是教管马或男孩子的。梅森先生这两行都干,而且看来同样胜任。他镇定自若地鞠了个躬,在福尔摩斯指给他的椅子上坐下。

“福尔摩斯先生,你接到我的信了?[353]

“是的,不过你的信没有作什么解释。”

“这件事十分敏感,不好一一写在纸上,而且也太复杂。我只能和你面谈。”

“好吧,我们洗耳恭听。”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觉得我的主人疯了。”

福尔摩斯扬了扬眉毛。“这是贝克街,不是哈利街[354]。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吗?”

“先生,一个人干一两件古怪的事情还可以理解,可如果他干的事情都那么稀奇古怪,你就会疑心了。我觉得肖斯科姆王子和德比大赛[355]把他搞得神经失常了。”

“是你们的一头小马吗?”

“是全英国最好的马,福尔摩斯先生,我有把握这样讲。现在我可以跟你坦率地说,因为我知道你是一位正直的绅士,此事也不会传出去。罗伯特爵士在这次赛马中,只能胜不能败。他已经全力以赴、孤注一掷了。他把自己能搞到的所有的钱都押在这匹马上了,而且赌注很悬殊。一比四十已经够了,但他押的是将近一比一百。”

“如果马真的那么好,怎么会这样呢?”

“因为别人并不知道它有这么好,罗伯特爵士可没让马探子套出情报去。他把王子同父异母的兄弟拉出去兜风。谁都分辨不出它们,可一跑起来,王子能在一弗隆[356]领先它的兄弟两个马身[357]。爵士一心只想着马和赛马的事,整个生命都放在上面了。他暂时还可以把放高利贷的犹太人[358]应付住,但如果王子失败了,他也就破产了。”

“真是一场不顾一切的赌博,但从什么地方看出来他疯了呢?”

“首先,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了。我根本不相信他晚上睡过觉,他整天待在马厩里。他两眼发狂,神经已经承受不住了。还有他对比特丽斯夫人的行为!”

“啊!怎么回事?”

“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们趣味相同,她也和他一样爱马。她每天准时驱车来看马,而且她最宠爱的就是王子。一听到石子路上的车轮声,王子就耸起耳朵,每天早晨它都要小跑着到车前去吃糖,可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怎么说?”

“她对马[359]似乎已经完全失去了兴趣。一周以来,她每天驱车路过马圈时连个招呼都不打!”

“你认为他们吵架了?”

“而且吵得很厉害,言语粗鲁,彼此深怀恶意。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把她当作儿子一样宠爱的狗送人呢?几天[360]前他把狗送给了老巴恩斯,三英里[361]外克伦达尔[362]绿龙旅店的老板。”

“确实有点奇怪。”

“她心脏不好、又有浮肿,当然不能跟他出去跑,所以他向来每天晚上都在她屋里待上两个小时。他完全可以继续那样做,因为她是他少有的好朋友。但现在这一切都完了,他再也不接近她了。她也很伤心,变得抑郁、烦闷,喝起酒来,福尔摩斯先生,简直是狂饮无度了。”

“在他们疏远之前她喝酒吗?”

“有时也喝一杯,可现在她一晚上就喝一瓶。这是管家斯蒂芬斯告诉我的。一切都变了样,福尔摩斯先生,简直一塌糊涂。还有,主人深更半夜到老教堂的地穴里去干吗?在那里等他的人又是谁?”

福尔摩斯搓起手来。

“说下去,梅森先生,你的话越来越有意思了。”

“管家看见他夜里十二点冒着大雨出去。于是第二天晚上我来到宅子里,果然,他又出去了。我和斯蒂芬斯跟着他,这可真紧张,如果让他发现可够我们受的。如果有人惊动了他,他的拳头可不饶人,根本不管是谁。所以我们不敢跟得太紧,但一直盯着他。他去的就是那个闹鬼的地穴,还有人在那里等他。”

“这个闹鬼的地穴是什么?”

“先生,在庄园里有一座教堂废墟,古老得已经没人知道它的年代了。在它的下面有一个地穴,[363]是本地有名的闹鬼之地。白天那里既黑暗又潮湿,荒凉恐怖,晚上更是没有人敢走近。但我们的主人不怕,他一辈子没有怕过任何东西。可是他夜里到那儿去干什么呢?”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说那里还有一个人。他肯定是你们的马夫,或家里的什么人。你一定认出了他,向他发问了吧?”

“他不是我认识的人。”

“你怎么能肯定呢?”

“因为我看见他了[364],福尔摩斯先生,那是在第二天夜里。罗伯特爵士转个弯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我和斯蒂芬斯像一对兔子在灌木丛中发抖,因为那天晚上有一点月光。接着我们听见还有一个人走在后面。我们并不怕他,所以罗伯特爵士过去后我们就直起身来,装作在月光下散步,漫不经心地走到他面前。‘嘿,伙计!你是谁?’我说道。我估计他没听到我们走近的脚步声,所以当他回过头来发现我们时,真像见了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一样。他大叫一声,[365]撒腿就跑。我必须得说,他真能跑!一分钟之后就看不见他的踪影、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了。他是谁、是干什么的,我们完全不知道。”

“在月光下你看清他了吗?”

“是的,我记住了他的那张黄脸,是个下等人。他和罗伯特爵士能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了好一会儿。

“谁陪伴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呢?”最后他问道。

“她的侍女卡里·埃文斯,五年来她一直跟着夫人。”

“她一定很忠诚喽?”

梅森先生不安起来。

“她是很忠诚,”他终于回答,“但我不能说她是对谁忠诚。”

“啊!”福尔摩斯说。

“我不能揭人隐私。”

“我非常理解,梅森先生。当然情况已经很清楚了。从华生医生对罗伯特爵士的描述中,我已经了解,他对任何女人都是危险的。你不认为这可能是他们兄妹争吵的原因吗?”

“这个流言早就众人皆知了。”

“也许她过去不知道。让我们假设她突然发现了。她想辞退这个女人,但她的弟弟不准。这个可怜的弱者因为有心脏病,又不能走动,没办法强行实现自己的意愿。她怀恨的侍女打发不走,所以她和谁都不说话,一个人生闷气,借酒浇愁。罗伯特爵士恼怒之下夺走了她宠爱的小狗。这些不是都能串起来吗?”

“是的,到此为止都能串起来。”

“对极了!到此为止。但这一切和夜晚去地穴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不能解释。”

“确实不能,先生,而且还有别的我也不能解释。罗伯特爵士为什么要去挖一具死尸呢?”

福尔摩斯一下子站了起来。

“这是我们昨天才发现的——在我写信给你之后。[366]昨天罗伯特爵士到伦敦去了,[367]所以我和斯蒂芬斯去了地穴。别的都和从前一样,只是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小堆人的尸骨。”

“你报告警察了吗?”

我们的来访者冷冷地笑了:“先生,他们不会感兴趣的。我们发现的只是一具干尸的头和几根骨头,它很可能是几千年以前的古尸。但它原来不在那儿,这我可以发誓,斯蒂芬斯也可以发誓。它被堆在一个角落里,用木板盖着,而那个角落以前没有东西。”

“你们对它做了什么?”

“我们没管它。”

“这样做是明智的。你说罗伯特爵士昨天走了,他回来了吗?”

“应该今天回来。[368]

“罗伯特爵士什么时候把他姐姐的狗送人的?”

“上星期的今天。小狗在老库房外面嚎叫,而那天早上罗伯特爵士正在大发脾气。他把狗抓了起来,我以为他要把它杀了。但他把狗交给骑师桑迪·贝恩,让他去送给绿龙旅店的老巴恩斯,说不愿意再看到这条狗。”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了很久。他已经点燃了自己那个最老、烟油最多的烟斗。

“我现在还不清楚你希望我对此事做些什么,梅森先生,”他最后说,“你能不能讲得明确一些?”

“这个也许能说明问题,福尔摩斯先生。”客人回答。[369]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细心地打开,里面露出一根烧焦的碎骨头。

福尔摩斯饶有兴趣地检查起来。

“你从哪儿搞到的?”

“在比特丽斯夫人房间底下的地下室里有一个暖气锅炉,已经许久未用了。罗伯特爵士抱怨天太冷,又把它烧了起来。哈维负责烧这个锅炉——他是我的一个小马倌。就在今天早上他拿着这个来找我,他是在掏炉灰的时候发现骨头的。他很不喜欢这东西。”

“我也不喜欢,”福尔摩斯说,“你能认出这是什么吗,华生?”

骨头已经烧成了黑色的焦块,但它的解剖学特点还能分辨出来。

“这是人类大腿骨的上髁[370],”我回答。

“没错!”福尔摩斯变得非常严肃,“这个马倌什么时候去烧炉子?[371]

“他每天晚上烧起来之后就走。”

“这么说任何人晚上都可以去那里?”

“是的,先生。”

“你能从外面进去吗?”

“外面只有一个门,里面还有一个门顺着楼梯通往比特丽斯夫人房间的过道。”

“这个案子不简单,梅森先生,而且有血腥味。你是说昨晚罗伯特爵士不在家?”

“不在,先生。”

“那么烧骨头的不是他,而是别人?”

“完全正确,先生。”

“你刚才说的那个旅店叫什么名字?”

“绿龙旅店。”

“它是在伯克郡那一带钓鱼的好去处吧?”

诚实的驯马师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仿佛确信在自己多灾多难的一生中又碰到了一个疯子。

“这个,我听说在水车用的引水渠里有鳟鱼,霍尔湖里有狗鱼[372]。”

“那太好了。华生和我是有名的钓鱼爱好者,对不对,华生?你可以写信到绿龙旅店去,我们今晚就去那里。不用说,你不要去那儿去找我们,有事给我们写张纸条就行,如有需要,我可以找到你。当我们对此事有了一定了解之后,我会告诉你一个成熟的意见。”

于是,在一个晴朗的五月之夜,我和福尔摩斯坐在空无一人的一等车厢里,向肖斯科姆这个招呼停车小站[373]驶去。我们头上的行李架显眼地堆满了钓鱼竿、鱼线和鱼筐之类的东西。到达目的地后,我们又坐了一段时间马车,来到一个旧式的小旅店。在那里,爱好运动的店主乔赛亚·巴恩斯[374]热情地加入了我们消灭附近鱼类计划的讨论。

“在霍尔湖钓狗鱼如何?”福尔摩斯说。

店主的脸阴沉了下来。

“别打那个主意,先生。没等你钓到鱼,你就掉到水里了。”

“怎么回事?”

“是因为罗伯特爵士,先生。他特别讨厌别人动他的鳟鱼。你们两位陌生人如果走近他的驯练场,他是决不会放过你们的。罗伯特爵士一点不马虎!”

“我听说他有一匹马要参加比赛,是吗?”

“是的,而且是非常好的马。我们大家都把钱押在它身上了,罗伯特先生所有的钱也都押上了。对了,”他出神地望着我们,“你们不会是马探子吧?”

“哪儿的话!我们只不过是两个渴望呼吸伯克郡新鲜空气的疲惫伦敦人罢了。”

“那你们可找对地方了。这里有的是新鲜空气。不过请一定记住我说的关于罗伯特爵士的话。他是那种不问青红皂白的人。一定离公园远点。”

“当然,巴恩斯先生!我们会的。你瞧,在大厅里轻叫的那只狗长得可真漂亮。”

“没错,那是真正的肖斯科姆种。全英国没有比它更美的啦。”

“我也是个养狗迷,”福尔摩斯说,“不知道可不可以这么问——这条狗值多少钱呢?”

“我可买不起,先生。这条狗是罗伯特爵士送给我的,所以我得把它拴起来。要是放开它,它一眨眼就能跑回别墅里去。”

“华生,咱们手里现在有几张牌了。”店主离开后,福尔摩斯说,“这牌不好打,不过再有一两天咱们总能搞清楚。我听说罗伯特爵士还在伦敦,也许今晚咱们到那个禁地去一趟还不用怕挨打。有两点情况我需要证实一下。”

“你有什么假设吗,福尔摩斯?”

“只有一点,华生。大约一周前发生了一件事,它对肖斯科姆家的生活影响极大。究竟是什么事呢?我们只能从它的效果来猜测。效果似乎是某几种因素的奇怪混合物,但肯定有助于我们的调查。只有那种平淡无奇的案子才是没有办法的。

“让我们看看已经掌握的情况:弟弟不再去看望亲爱的病弱姐姐,而且把她宠爱的小狗送人了——送走她的狗,华生!你还看不出问题吗?”

“我只看出弟弟的无情。”

“也许是这样。或者——好吧,这儿还有另一种可能性。让我们继续看看争吵之后发生的事,如果真的有过一场争吵的话。夫人闭门不出,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习惯,除了和女仆乘车之外就不再露面,拒绝在马厩停车去看她宠爱的马,而且显然喝起酒来。都包括进来了吧?”

“还有地穴里的事。”

“那是另外一条思路。这是两件事,我请你不要把它们混为一谈。第一条线索是关于比特丽斯夫人的,是不是有点犯罪的味道?”

“我看不出来。”

“现在让我们看看第二条线索,这是关于罗伯特爵士的。他着魔般地想着赛马的胜利。他落到了高利贷债主的手里,随时可能破产,使家产遭到拍卖,他的赛马也将被夺走。他是个胆大妄为的人,现在又是狗急跳墙。他的收入全靠姐姐,而姐姐的女仆又是他忠实的工具。这几点咱们都是有把握的吧?”

“可是那个地穴?”

“啊,是的,还有地穴!华生,让我们假设——当然是个诽谤性的假设,是为了讨论的目的提出的一个前提——罗伯特爵士杀害了自己的姐姐。”

“我亲爱的福尔摩斯,这是不可能的。[375]

“非常可能,华生。罗伯特爵士的确出身高贵,不过鹰群里偶尔也有乌鸦。咱们先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除非发了财,否则他绝不会离开这个地方,而发财全靠肖斯科姆王子这次的大获全胜。他现在不得不坚守阵地,所以就必须把受害者的尸体处理掉,还得找一个能够模仿她的替身。既然女仆是他的心腹,这么做并不是不可能的。女主人的尸体可能运到了很少有人去的地穴,也可能趁着深夜偷偷地在锅炉里销毁了,留下的证据我们都已经看到了。你觉得如何,华生?”

“如果肯定了那可怕的前提,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华生,为了弄清事实,我认为明天咱们可以做一个小试验。至于今天,为了保持咱们的身份,我建议用我们主人自己的酒来招待他一下,跟他好好谈一谈鳗鱼和雅罗鱼[376],这可能是让他高兴的最好办法。谈话之间,我们或许能听到一些有用的本地新闻。”

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发现我们忘记带钓小狗鱼用的诱饵[377],这倒也省得去钓鱼了。大约十一点钟时我们出去散步,他还获准带着小黑狗一起。

“就是这儿,”当我们来到高大的竖着狮鹫兽纹章的庄园大门前时,福尔摩斯说,“巴恩斯先生告诉我老夫人在中午的时候要乘马车出来兜风,开门时马车会放慢速度。华生,等车刚穿过大门,还没加速的时候,请你叫住车夫提个问题。不用管我,我会站在这丛冬青树后面观察。”

等候的时间并不长。十五分钟后我们就看见远处的路上驶来一辆黄色的四轮敞篷两座马车,由两匹漂亮矫健的灰马拉着。福尔摩斯带着狗蹲在树丛后面,我若无其事地站在路中间挥舞起手杖。一个看门人跑出来打开了大门。

马车放慢了速度,所以我能仔细地观查乘车的人。左边坐着一个面色红润的年轻女子,亚麻色头发,还有一双不知害羞的眼睛。她的右边坐着一个上了年纪的驼背人,脸和肩上围着一大块披肩,说明她体弱多病。当马车驶上大道时,我庄重地举起手,车夫勒住了马,我就上前打听罗伯特爵士是否在别墅里。

这时福尔摩斯走出来,放开了狗。那狗欢叫了一声,冲向马车,跳到踏板上。但转眼间,它那热切的迎接变成了狂怒,朝着上面的黑衣裙连吠带咬。

“快走!快走!”一个粗嗓门的人拼命嚷着,车夫鞭打着马疾驰而去,只剩下我们俩站在大路上。

“华生,已经证实了。”福尔摩斯一边往激动的狗脖子上套链子一边说,“狗认为她是女主人,却发现是个陌生人。狗是不会弄错的[378]。”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我叫道。

“对极了!咱们又多了一张牌,华生,但还是得认真地打。”

我的伙伴那天似乎没什么别的计划了,于是我们真的在引水渠里用带来的鱼具钓起鱼来,成果是给我们的晚餐增添了一道鳟鱼。饭后,福尔摩斯又变得精力充沛起来,我们又像早晨那样来到通往庄园大门的路上。一位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人正等着我们,他就是我们在伦敦的老相识,驯马师约翰·梅森先生。

“晚上好,先生们,”他说,“我收到了你的字条,福尔摩斯先生。罗伯特爵士还没有回来,不过我听说他今晚要回来。”

“那座地穴离房子有多远?”福尔摩斯问。

“足足四分之一英里。”

“那我们可以不去管罗伯特爵。”

“我可不能一起去,福尔摩斯先生。爵士一到家就会把我叫去询问肖斯科姆王子的最近情况。”

“我知道了,这么说我们必须独自工作啦,马森先生。你可以把我们带到地穴后再走。”

天色漆黑,没有月光,不过梅森领着我们穿过草地,直到一块黑黝黝的影子出现在我们面前。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座古老的教堂。我们从旧日门廊的缺口走了进去。向导跌跌撞撞地在一堆碎石中寻找,然后走到教堂的一角,那里有一条陡斜的楼梯通到地穴。他擦燃火柴照亮了这阴森可怖的地方——古旧的粗凿石墙残垣,一叠叠散发着霉味的棺材,它们有些是铅制的,有些是石制的,靠着一面墙,一直延伸到隐藏在上方阴影中的拱型天花板下。福尔摩斯点亮了灯笼,一缕颤动的黄光照亮了这阴森的地方。棺材上的铜牌反射着灯光,大多数牌子都装饰有这个古老家族的鹰头狮身纹章,它甚至在死亡门前仍然保持着尊严。

“你说过这里有些骨头,梅森先生。你能带我们看看再走吗?”

“就在这个角落里。”驯马师走过去,然而当我们的灯光照过去时,他惊呆了,“没有!”

“在我意料之中,”福尔摩斯轻笑起来,“我想就是现在也还可以在炉子里找到骨灰和未烧尽的骨头。”

“我不懂,为什么会有人要烧千年前的尸骨呢?”约翰·梅森问。

“我们到这儿来就是要寻找答案的,”福尔摩斯回答,“这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我们就不耽误你了。我想天亮之前我们会找到答案的。”

约翰·梅森离开后,福尔摩斯开始仔细地查看墓碑,从中央的一个看起来属于撒克逊时代的开始,接着是一长串诺曼底时代雨果们和奥多们[379]的墓碑,直到我们看见了十八世纪威廉爵士和丹尼斯·费勒爵士的墓碑。一个多小时后,福尔摩斯来到了地穴入口边的一具铅制棺材前。我听到了他满意的轻叫声,从他迅速而准确的动作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找到了目标。他热切地用放大镜查看那又厚又重的棺盖的边缘,随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开箱子用的撬棍,将它塞进棺盖缝里,把看起来仅用两个夹子固定着的整个棺盖撬了起来。撬开棺盖时发出了刺耳的响声,就在它还没完全打开、只露出里面的一部分东西时,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打断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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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点亮了灯笼,一缕颤动的黄光照亮了这阴森的地方。

有人在上面的教堂里走动,传来了意图明确、对自己行走的地方很熟悉的坚定而急促的脚步声。一束灯光从楼梯上射了下来,随后持灯人出现在了哥特式的拱门里。他是一个身材高大、举止狂暴的可怕人物,手里提着大号马灯,灯光照亮了一张胡须浓密的脸和一对狂怒的眼睛。他的目光扫过地穴里的每个角落,最后恶狠狠地盯住我和我的同伴。

“你们这些浑蛋是谁?”他怒吼道,“到我的地产上来干什么?”见福尔摩斯保持沉默,他又向前走了两步,并举起一根随身携带的沉重的手杖。“听到没有?”他挥舞着手杖大叫道,“你们是谁?到这儿来干什么?”

福尔摩斯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迎上前去。

“罗伯特爵士,我也有个问题要问你。”他异常严厉地说,“这是谁?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转过身去,揭开了身后的棺盖。借着马灯的光亮,我看到一具从头到脚裹在布里的尸体。这是具可怕的女尸,鼻子和下巴扭向一边,毫无血色、扭曲的脸上有一双昏暗、滞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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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爵士,我也有个问题要问你。”他异常严厉地说,“这是谁?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准男爵大叫一声蹒跚地退了回去,靠在一具石头棺材上。

“你是怎么知道的?”转眼间,他又恢复了一点凶猛的常态,“你是干什么的?”

“我叫歇洛克·福尔摩斯,”我的伙伴说,“也许你很熟悉。不管怎么说,我的职责和其他正直的公民一样,那就是维护法律。我认为有很多事情你必须加以解释。”

罗伯特爵士充满敌意地瞪了他一会儿,不过福尔摩斯平静的声音和镇定自信的态度产生了效果。

“福尔摩斯先生,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没干什么坏事。”他说,“我承认这件事从表面上看的确对我不利,但我是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我希望事实果真如此,不过恐怕你必须到警察局去解释。”

罗怕特爵士耸了耸宽阔的肩膀。

“好,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你可以到庄园里自己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十五分钟后,我们来到一个房间,从玻璃罩后面陈列的一排排擦得很亮的枪管可以看出,这是老宅子里的一间武器陈列室。房间布置得很舒适,在这里罗伯特爵士离开了我们一会儿。回来时,他带着两个人,一个是我们曾见过坐在马车里的那个脸色红润的年轻女人;另一个是长着一张老鼠一样的脸、举止鬼鬼祟祟、令人讨厌的矮个子男人。这两个人满脸惊疑,说明准男爵还没来得及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

“他们,”罗伯特爵士用手一指,“是诺莱特夫妇。诺莱特太太结婚前姓埃文斯,她做了我姐姐多年的心腹女仆。我之所以带他们来,是因为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把真相告诉你。他们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可以为我做证的人。”

“罗伯特爵士,这有必要吗?您想过您在做什么吗?”那个女人喊道。

“至于我,我拒绝负任何责任。”她的丈夫说。

罗伯特爵士轻蔑地瞥了他一眼:“我负全部责任。福尔摩斯先生,请听听事情的简单经过吧。

“你显然对我的事情已经插手很深了,不然我不会在那里碰到你。所以你很可能已经知道,我为参加德比大赛驯养了一匹黑马,而所有的一切都取决于我能否胜利。如果我赢了,那么一切顺利。如果我输了——啊,我真不敢想象!”

“我明白你的处境。”福尔摩斯说。

“我的一切都依靠姐姐比特丽斯夫人,但是众所周知,她的地产收入只够满足她自己的生活。而我,我深陷在那些犹太人手里。我一向知道,只要姐姐一死,我的债主就会像秃鹰一样涌到我的地产[380]上,拿走一切东西——我的马厩、我的马——所有的东西。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姐姐在一周之前去世了。”

“而你没有告诉任何人!”

“我能怎么办呢?我面临着全面的破产。如果能把这件事掩盖三个星期[381],那么一切就都好办了。她的女仆的丈夫——也就是这个人——是个演员。于是我们想到——我就想到——在短时间内他可以装成我的姐姐。除了每天坐马车露个面外不需要做别的事情,因为除了她的女仆,不会有人进入她的房间。这并不难处理。姐姐死于长久以来一直折磨她的水肿[382]。”

“这应该由验尸官确定。”

“她的医生能证实,几个月前她的病症就预示着这个结局了。”

“那么你做了些什么?”

“尸体不能留在这儿,她死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和诺莱特就把她运到老库房去了——那个库房很早就没人使用了。但她的小狗跟着我们,在门口不停地狂吠,所以我想找个更安全的地方。我把狗送走了,我们又把尸体转移到了教堂的地穴里。福尔摩斯先生,没有丝毫侮辱和不恭。我深信没做什么对不起死者的事。”

“我认为你的行动是不可原谅的,罗伯特爵士。”

准男爵不耐烦地摇了摇头:“说起来容易,但如果你处在我的地位,或许就不这么认为了。一个人不可能眼看着自己的全部希望和全部计划在最后一刻被毁灭而不竭力挽救。我认为把她暂时安放在她丈夫祖先的棺材里作为安息之处并没有什么不当,更何况那棺材停放的地方现在仍然是庄严神圣的。我们打开了一具这样的棺材,移走了里面的东西,像你看到的那样安置了她。至于里面移出的遗骸,我们不能把它们留在地穴的地上。于是我和诺莱特移走了它们,他又在夜里下到锅炉房烧掉了它们。福尔摩斯先生,这就是我的故事,尽管我不得已把它讲了出来,但我却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方法迫使我这样做的。”

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

“你的叙述有一点纰漏,罗伯特爵士,”最后他终于说,“既然你把赌注放在赛马上,那么即使你的债权人夺走了你的财产,也不会影响你的前途。”

“这匹马也是财产的一部分,他们难道会在意我的赌注吗?他们也许根本就不让它跑。非常不幸的是,我最恨之放骨,也是最大的债主萨姆·布鲁尔是个无耻之徒,在纽马基特我就不得不抽过他一回。你认为他会挽救我吗?”

“就这样吧,罗伯特爵士。”福尔摩斯站了起来,“这件事必须交给警察。我的责任是发现事实,并到此为止。至于你的行为的道德或尊严问题,我无权发表意见。快到午夜了,华生,咱们该回咱们那个简陋的住处去了。”

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这个案子的结局比罗伯特爵士的行为应得的要好得多。肖斯科姆王子在比赛中获胜,马主净赚了八万英镑[383]。债主们在比赛结束前保持了宽容,所以在付清了债务之后,罗伯特爵士还有足够的钱来重建优裕的生活。警察和验尸官对此事的处理也都采取了宽容的态度,除了在拖延死亡注册一事上遭到并不严厉的批评外,幸运的马主靠这次投机事业干净地脱了身。现在此事已被遗忘,而他的晚年也将体面地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