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面面观

谜一般的早年岁月

名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约在一八五四年出生,这可以通过正典中两次提到的他的年龄计算出来。第一次是《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他说自己“中年”,而那是在一八八九年。第二次是在《最后致意》中,这次更为明确,福尔摩斯已经六十岁。这个案子发生在一九一四年,因此他的出生时间可通过简单的算术得出:一八五四年。他还有一位兄长迈克罗夫特,比他年长七岁,因此生于一八四七年。

不巧的是,关于福尔摩斯的早年生活以及其家庭,确切的信息非常少。福学家只能从那些微乎其微的线索中推测他的家庭和少年时期的生活。根据福尔摩斯自己的说法,他的祖上是乡绅,“看来,他们过着那个阶级的习惯生活”(《希腊译员》)。而且,他的祖母是法国画家威尔奈的妹妹——“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具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有福学家指出,“看来”这个词可能暗示儿时的福尔摩斯并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到底他儿时是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的呢?也许生活艰苦,也许是在寄宿学校,甚至有可能在美国(因为他对美国有某种特殊的情结)。也有人反驳说,福尔摩斯儿时最有可能还是和家人生活在乡下。正因为如此,他应该知道家中的经济水平颇高,可以接受与此相符的教育,很可能还有私人教师。福尔摩斯或许在那时对乡村产生了恐惧和厌恶,主要因为他发现这里的犯罪肆无忌惮(《铜山毛榉案》中,他对华生说:“伦敦最卑贱、最恶劣的小巷也不会比这令人愉悦的美丽乡村里发生的犯罪行为更加可怕。”)。

福尔摩斯可能有私人教师这一想法也引起了福学家的兴趣,这个教师的身份问题是围绕福尔摩斯年轻时期最让人困惑和着迷的问题。特雷弗·哈尔等学者相信那位老师不是别人,就是詹姆斯·莫里亚蒂。如果确实如此,那么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之间冲突的起源就变得十分有趣。哈尔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早年岁月》(收录在他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十个文学研究》中)一文中指出,莫里亚蒂担任过歇洛克和迈克罗夫特的家庭教师,并和歇洛克的母亲产生了不正当关系。歇洛克的父亲得知此事之后怒火中烧,当着年幼的歇洛克的面将妻子杀害,这个悲剧在给他留下了终身难忘的印象。这一连串事件对福尔摩斯的影响极大,也是他人生中两个主要特征的根源——第一、他不追到罪犯誓不罢休,特别是莫里亚蒂教授;第二、他对女性有着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四签名》中,他说:“即使是最好的女人,也决不能完全信赖她们。”)。

在种种仿作小说和所谓的福尔摩斯传记中,对他早期生活的猜测地各式各样。英国电视片《少年歇洛克》讲述了十多岁时的福尔摩斯。在这部片子里,这位将来要当侦探的小家伙非常早熟,业已穿戴上了标志性的帽子和斗篷,尽管抽烟斗的习惯毫无疑问还要再过几年才养成。一九八五年的电影《少年福尔摩斯》可能受到《少年歇洛克》的启发,福尔摩斯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正在伦敦一所学校里上学。片子对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的冲突、他对女性的不信任和喜欢戴猎鹿帽穿斗篷的原因提供了一些解释。

福尔摩斯必然去过学校就读,而他在大学之前所受的教育也成为了福学研究的一大谜团。盖文·布里德在《亲爱的福尔摩斯:歇洛克的研究》中写道:“很遗憾,我们没有年轻的歇洛克学生时期的记录。他是神童吗?或者他那引人注目的能力是后天培养的?唉,华生没有告诉我们。”威廉·S.巴林-古尔德在《贝克街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中提出这样的理论——福尔摩斯在兰贝斯的一家寄宿学校学习了一段时间,在那里,他遇到了老谢尔曼(《四签名》中透比的主人),并且在某事上向谢尔曼提供了帮助。后来莫里亚蒂教授给福尔摩斯当了家庭教师。

巴林-古尔德的观点是对是错仍然争论很大。但可以确定的是,福尔摩斯之后上过大学。有两桩案子可以佐证——《“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和《马斯格雷夫礼典》。在《“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中,他告诉华生,维克多·特雷佛是“我在大学两年中结识的唯一好友”。特雷佛的父亲曾建议说,福尔摩斯应该成为一名侦探。

福尔摩斯在哪所大学上了两年并不清楚,不过一般认为只有两所大学有可能,即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在英国乃至全世界最著名的大学,作为福尔摩斯的母校都没有问题。不过,华生在《血字的研究》中惊讶于福尔摩斯对天文学和文学知识的匮乏。因此,也有人指出,这可能暗示福尔摩斯就读的大学教育水平非常差。当然,这也和他的人生哲学有关。他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血字的研究》)

搞推理这项“业余爱好”让他在学校里很出名。一八七七年,福尔摩斯搬到伦敦,住在蒙塔格街。有一次,曾经的校友雷吉纳德·马斯格雷夫前来拜访他。在聊天中,马斯格雷夫说道:“福尔摩斯,我听说你正在把自己那令人惊讶的本领用到实际生活中?”福尔摩斯回答:“是的,我已经靠这点小聪明谋生了!”此时,福尔摩斯已经开始了自己的事业,并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咨询侦探。

唯一的咨询侦探

除了那些他在学校里解决的案件(可以归为他在业余爱好时期的经历),福尔摩斯第一桩真正的案子是“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案。这是在他来到伦敦之前接手并侦破的案件。他来到伦敦成为咨询侦探初期,可能经历过几次失败。在《五个橘核》中他提到:“我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其他值得一提的案子还有塔尔顿凶杀案、范贝里酒商案、俄国老妇人案、铝制拐杖奇案以及跛足的里科里特和他可恶妻子的案件等。不过,对福尔摩斯来说,最难忘也最离奇的案件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这是他成为侦探以来的第三桩案件。

福尔摩斯经手的案件不断增多,也让罪犯闻风丧胆,并在苏格兰场的警官中建立起了一定的名声,只不过警官们给予他的赞誉是相当吝啬的。到了一八八一年,他已经开始不时接受苏格兰场的邀请,协助侦破特别棘手的案件。随着声望的增长,他开始寻找一处更加舒适的住所,但此时他的经济上还不算十分宽裕,无法独立承租一处房屋。幸运的是,福尔摩斯认识了小斯坦弗,又通过他认识了约翰·华生医生。两人一拍即合,在查看了贝克街二二一号乙的屋子后同意合租下来。

起初两人在一起相安无事,不过华生看到进进出出拜访福尔摩斯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之后不免心生疑窦。自从得知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而福尔摩斯的侦探生涯也开启了新的篇章。

华生很快卷入福尔摩斯的案件之中,第一桩案子是伊诺克·德雷锥伯谋杀案。福尔摩斯的才华和成功让华生禁不住将这桩案件记录下来。《血字的研究》末尾医生对福尔摩斯说:“你的这些本领应当公布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你应当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发表。”从此之后,华生成为了福尔摩斯的助手和传记作者。

到一八八九年,福尔摩斯说他侦办了五百桩“重要案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华生公之于众。仅仅两年之后,即一八九一年,他宣称自己办了一千桩案件(《最后一案》)。十多年中,福尔摩斯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咨询侦探变成了享誉欧洲的名侦探,他的名声甚至在王室贵族中传播,并使他得以承办几桩涉及欧洲王室的案子,包括《波希米亚丑闻》中的波希米亚国王案、斯堪的纳维亚国王案(《贵族单身汉案》和《最后一案》)以及荷兰皇室案(《波希米亚丑闻》和《身分案》)。

在这期间,福尔摩斯发现了隐藏在诸多犯罪事件背后的真正头目,也就是号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福尔摩斯甚至认为只要铲除了莫里亚蒂教授,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退隐山林了。在《最后一案》中他就告诉华生:“我不太喜欢研究我们社会的那些浅薄的问题——那是由我们人为的社会状态造成的——却更喜欢研究大自然提出的问题。华生,有一天,当我把那位欧洲最危险而又最有能耐的罪犯捕获或消灭的时候,我的侦探生涯也就告终了。”

经过他的努力,教授的犯罪王国土崩瓦解,莫里亚蒂本人也葬身在瑞士。但是,要想去研究大自然的问题,他还必须让华生相信自己和莫里亚蒂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他只将真相告诉了哥哥迈克罗夫特,因为需要拜托哥哥打理贝克街的寓所,并获得经济上的支援。此后,福尔摩斯开始旅行和探险,这段时期便是所谓的大空白时期,时间从一八九一年持续到一八九四年。福尔摩斯的生活中很少有如此全心投入到侦探工作之外的时间。他去了西藏、麦加、喀土穆和蒙彼利埃,并在蒙彼利埃花费几个月的时间研究煤焦油的衍生物。

但是,此时福尔摩斯退休的愿望并不强烈。他似乎还要计划回到英国,并重新开始侦探工作。“这时候公园路奇案的消息使我加速行动,不仅因为这件案子的是非曲直吸引了我,而且它似乎给我个人带来了最难得的机会”。公园路奇案也就是空屋一案——不仅为福尔摩斯提供了一桩棘手的案件,更让他有机会抓住莫里亚蒂集团的二号人物莫兰上校。

一八九四年四月,福尔摩斯出现在华生面前,着实让医生大吃一惊。空屋一案之后,他又重新在贝克街开始了侦探事业。从一八九四年直到一九○一年,他经手了数以百计的案子。最耀眼的一年是一八九五年,这一年他完美地破获了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并因此受到维多利亚女王在温莎的私人接见,获赠一枚漂亮的领带别针。一九○一年他侦破了霍尔得芮斯公爵之子萨尔特尔勋爵失踪案,后来记录为《修道院学校》。这个案子在所有案件中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从公爵那里接受了一张数额巨大的支票,这件事让华生颇为惊讶,以至于在下一篇发表的案件《黑彼得》开头还提到它。实际上,福尔摩斯是个很有个性的侦探,他往往不收委托人的酬劳,仅仅将案件作为报酬(《斑点带子案》中,他说:“我的职业本身就是它的酬劳。”)。他甚至曾在一九○二年拒绝受封爵士(《三个同姓人》)。

在福尔摩斯的事业达到巅峰的时候,他退休的想法也越来越强烈。他想要实践在很多年前《最后一案》中就已经表达出来的理想生活。相比当年,福尔摩斯现在已经接近五十岁,体力和精力不如从前,长久以来注射可卡因的习惯也可能引起严重的过度疲劳,因此退休变得更有必要。

《海滨杂志》一九○四年十二月号上,华生宣布福尔摩斯“一定要离开伦敦,到苏塞克斯丘陵地带去研究学问和养蜂”(《第二块血迹》)。退休的具体时间不太清楚,大约在一九○三年末或一九○四年。关于他在苏塞克斯丘陵生活的最佳写照,便是短篇集《最后致意》的序言和福尔摩斯自己执笔的《狮鬃毛》。在序言中,华生写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们将高兴地得悉,他仍然健在,虽然有时因受风湿病的侵袭而显得有点跛颠。多年来,他一直住在距伊斯特本五英里外的一处丘陵草原的农场里,以研究哲学和农艺学消磨时光。在这段休息期间,他谢绝了各种酬金极为优厚的案件,决定从此退休不干。”《狮鬃毛》里,福尔摩斯自己写道:“我的别墅坐落在苏塞克斯丘陵的南麓,面对着辽阔的海峡。……我的别墅是孤零零的。我、老管家,以及我的蜜蜂,就是这座房子的全部居民。”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英国面临着危机,福尔摩斯答应了首相的恳求,再度出山,任务是打入德国间谍头目冯·波克的间谍团伙。他化名阿尔塔蒙,身份是仇视英国的爱尔兰裔美国人。他成功渗入了这个团伙,逐步拆散了德国人的网络,这件案子的高潮部分记录在《最后致意》里。

《最后致意》是福尔摩斯最后的案子,不过也有福学家认为他卷入过其他案子里。比如,文森特·斯塔瑞特在《二二一号乙: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研究》提出,福尔摩斯在一九二○年身处君士坦丁堡,土耳其政府认定他曾在该市活动,至少按照《泰晤士报》的说法是如此。安东尼·布彻和曼利·韦德·威尔曼都认为福尔摩斯二战期间仍然在为英国效力。

纵观福尔摩斯长期的侦探生涯,经常涉及政府、达官贵人、王室贵胄。华生提到,福尔摩斯因为帮助波希米亚国王圆满解决了艾琳·艾德勒事件,国王要将一枚戒指送给他,不过,他拒绝了戒指,而是要了一张艾德勒的照片(《波希米亚丑闻》)。后来,在《身分案》中福尔摩斯自己提到国王送了他一枚紫色水晶作为赠礼。他还因为帮助荷兰王室而获赠一枚戒指(《身分案》)。到一八九一年,他为了帮助斯堪的纳维亚王室,还去敖德萨调查特雷波夫暗杀案。不知道福尔摩斯是否因为调查特雷波夫案而和俄国政府产生了某种联系。到他退休的时候,他的功劳簿上又增添了许多大案,委托人的名单包括法国政府、土耳其苏丹等等。由于追踪并逮捕了布洛瓦街的杀人犯贺芮特,他得到了法国总统的亲笔感谢信和法国的军团荣誉勋章。至于他是否因为破获冯·波克的间谍网络而接受什么荣誉就不得而知了。

正典中没有提及福尔摩斯死亡的消息,福迷更是不希望他死去。巴林-古尔德在《贝克街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中将福尔摩斯死亡的日期定在一九五七年一月六日(星期天)。他是著名的福学家,提出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赞同。这样一来福尔摩斯享年一百零三岁,虽然他长期抽烟、注射可卡因,但也不算是非常不可思议。

更有好事者炮制了福尔摩斯的讣告,刊登在《海滨杂志》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号上。真正的作者是E.V.诺克斯。如果真要为福尔摩斯写墓志铭,华生毫无疑问是最佳人选,而铭文似乎可以从《最后一案》中找到:“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人,最明智的人。”

演绎法与侦探术

福尔摩斯曾说:“我是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埃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的时候——这倒是常有的事——他们就来向我请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贡献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不居功,报纸上也不发表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使我的特殊精力得到发挥,这种快乐就是我无上的报酬。”(《四签名》)

他认为“侦探术是——或者应当是一种精确的科学”(《四签名》),“干咱们这一行,一个最重要的基本功,就是眼界必须开阔。各种概念的相互作用以及知识的间接使用始终是非常重要的”(《恐怖谷》)。他在观察和推理演绎方面的才能既是后天所学也是家族遗传。他曾说:“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具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译员》)他最初是如何开始发挥这种能力的,我们并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他在大学时期已经形成了一种体系。“那时我已经把它(观察和推理习惯)归纳成一种方法,虽然还未体会到它对我一生将起的作用。”(《“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

福尔摩斯长期不断磨炼这种技术,使自己成为全欧洲侦探中的佼佼者,在犯罪调查领域堪称第一把交椅。他说,他的方法依赖三种素质——观察、推理和知识。这三种素质渗入正典的案例之中,而且每每让一般的观察者大吃一惊,直到福尔摩斯做出解释之后,才变得显而易见。正如华生所说:“我起初想,你简直是神机妙算,但说穿了也就没什么奥妙了。”(《红发会》)

福尔摩斯几次告诉华生“你知道我的方法”。在这些方法中,制胜的法宝就是观察。他多次强调了这一点,诸如“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小事情是最重要不过的了”(《身分案》);“我的方法你是知道的,那就是从观察细小的事情当中去了解”(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这像是无关紧要的细节,但是经验告诉我不该把任何事情轻易看成是琐碎无关的”(《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按照华生的说法,福尔摩斯有着“非凡的观察力”(《波希米亚丑闻》),“对审查细微的事物确实具有特殊的才能”(《四签名》)。他对细节特别着迷,《歪唇男人》中他说:“没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他对犯罪现场的观察巨细靡遗,甚至警方都要求助于他。《血字的研究》中这样写道:

 

他说着,很快就从口袋里拿出一卷卷尺和一把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嘀咕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像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因为他自己的观察能力出色,所以对那些看不到线索或者看到线索却得不出和他同样结论的人们总是显示出不耐烦的态度。《波希米亚丑闻》中,他对华生说:“因为你没有观察,而只是看。”他经常对警方人员说出刻薄的话语,那大都因为警探们固执己见,一到现场就抱定了观点,或者把某些证据看得过重。福尔摩斯的格言是:“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做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方法的第二步是推理,也就是在观察的基础上得出符合逻辑的科学结论。“在侦探艺术中,最主要的就在于能够从众多的事实中,看出哪些是要害问题,哪些是次要问题。”(《赖盖特之谜》)他把所有的事实、线索、细节、各类数据集中在一起之后,便会一一列在脑海中加以考证。福尔摩斯常常几个小时坐着思考所有的线索。比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他“精神高度集中,权衡点滴证据,作出不同的假设,把它们对比一下,最后再确定哪几点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真实的”。《歪唇男人》中,福尔摩斯整个晚上都在考虑案情,抽了一袋烟丝。结果他得到了答案,而且是正确的答案。

推理演绎最重要的是,观察者要完全客观、合乎逻辑地对待线索。“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心中完全无数,这往往是一个有利条件。”(《硬纸盒子》)福尔摩斯认为“就凭面前这些材料来争论,那是错误的。你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在摆弄材料,自圆其说了。”(《威斯特里亚寓所》)“我决心不持任何偏见,而按照事实给我指引的方向走。”(《赖盖特之谜》)“我向来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它有害于作逻辑的推理。”(《四签名》)

福尔摩斯常用的推理有这样几种:

一、排除法:

“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可能和这些事实吻合。”(《血字的研究》)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多么难以相信—那就是实情。”(《四签名》)

二、假设法:

“我曾设想过七种不同的解释,每一种都适用于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的事实。但它们当中那一种是正确的,只能在得到无疑正在等着我们的新消息后才能做出决定。”(《铜山毛榉案》)

三、分析法、综合法(回溯推理、向前推理):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人能够从事物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如果你把一系列的事实对他们说明以后,他们就能把可能的结果告诉你,他们能够把这一系列事实在他们脑子里联系起来,通过思考,就能得出个什么结果来。但是,有少数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所以产生这种结果的各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我所指的那种能力。”(《血字的研究》)

四、可能性比较法:

“不如说是在比较各种可能性,并将其中最与实际相接近的选择出来;这就是科学的运用想象力,可靠的物质根据永远是我们进行思考的出发点。”(《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一旦得出了结论,那么就要验证这一假设。权衡假设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现场证据以及想象和直觉。福尔摩斯在《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中说道:“拿现场做证据是很靠不住的。它好像可以直截了当地证实某一种情况,但是,如果你稍微改变一个观点,那你就可能会发现,它好像同样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至于想象和直觉,它们很有用,可以起到压缩、抑制或限制事实的作用。“没有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使你上当的了。”(《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福尔摩斯还说过:“要是他(格雷戈里)的禀赋里多少再有一点儿想象力,那他准会在那门职业中得到高升。”(《银色马》)

但是,所有这些元素都要被检验。“一个侦探总是应该探索是否有第二种可能性,并且防备确有这种可能性。这是侦查罪案的首要原则。”(《黑彼得》)同样,他还说:“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吸血鬼》)在许多案子中,“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说过“一切知识对于侦探来说都是有用的”(《恐怖谷》),而且“各种概念的相互作用以及知识的间接使用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华生在《血字的研究》中列出一份“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这份表格似乎说明福尔摩斯偏科非常厉害: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颠茄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其实,华生那时对福尔摩斯的了解并不深入,因此这份表格也很值得商榷。福尔摩斯有着不同寻常的记忆力,可能是那个时代知识最广博的人,至少在他研究过的那些领域里。在《狮鬃毛》中,他曾经这样评价自己的学识:“我这个人头脑中装了一大堆生僻的知识,而毫无科学系统性,但这些知识对我的业务是有用的。我的脑子就象一间贮藏室,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包裹,数量之多,使我本人对它们也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了。”

《五个橘核》中福尔摩斯说:“一个人应当在他自己头脑的小小阁楼里装满他可能用到的一切。其余的东西可以放到他的藏书室里去,需要的时候,随时取用即可。”因此,他是一个善于利用外部资源的人。伦敦是一个资源的宝库,比如大英博物馆。而在贝克街的寓所里,他也有大量的参考书,包括《美国百科全书》、《布莱德肖铁路指南》、华生的《医生名录》、各种报纸以及他自己的剪贴簿。

福尔摩斯研究的所有领域中,化学知识是最值得一提的。他利用化学知识帮助破案,但他做实验往往只是兴之所至。在《四签名》中,华生写道:“我回来的时候看见福尔摩斯依然垂头丧气,很不高兴,甚至对于我的问话也漠然不理。整个晚上他在那里忙着作一个玄妙的化学实验,蒸馏气加热后所发出的恶臭,使我不得不离开这间屋子。一直快到天亮,我还听见试管的声音,知道他还在那里进行着这恶臭的实验。”

福尔摩斯似乎准备在退休之后花费更多的时间从事化学研究。一八九一年,他在《最后一案》中告诉华生:“近来我为斯堪的那维亚皇室和法兰西共和国办的那几件案子,给我创造了好条件,使我能够过一种我所喜爱的安静生活,并且能集中精力从事我的化学研究。”二○○二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追认福尔摩斯为该会荣誉会员,以表彰这位精通化学的大侦探。

生活中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神探,同时也是一个人,一个食人间烟火的人。正因为他是有血有肉的人,才能让读者更加印象深刻。

首先,我们看看福尔摩斯的外貌。《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写道:

 

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因为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科学仪器时,我常常在一旁观察着他。

 

不少篇目都证实了福尔摩斯个子很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致意》、《王冠宝石案》、《歪唇男人》、《恐怖谷》等,此外也时常提到他的瘦削和面部狭长。他身材修长,甚至能称之为消瘦,但这样的外表实际上是有欺骗性的,因为他总是保持着良好的身体状态,并经常锻炼身体。不过,他把盲目锻炼身体看作是浪费精力(《黄面人》),或许他借助拳击、跑步、剑术和柔道保持体形。在《绿玉皇冠案》中他宣称,自己的“手指特别有劲”。华生也在《最后致意》中提到福尔摩斯的手劲很大,值得一提的是,那时福尔摩斯已经年届六十。福尔摩斯在壮年时力气非常大,他曾经将罗伊洛特医生弄弯的拨火棍重新拉直(《斑点带子案》)。如此强健的体魄和身体状况使他有资本作出某些损害身体健康的举动,如连续几周的高强度工作、不吃东西、大量吸烟、注射可卡因等。

如果不是因为某些目的而乔装改扮,福尔摩斯在贝克街寓所之外的穿着总是很正式的。他“像猫那样地爱护着个人的清洁”(《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而《马斯格雷夫礼典》中提到他的“着装朴素而整洁”。他习惯穿着斜纹软呢的外套,不过去乡间时会穿着著名的“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还有紧箍着头的便帽、带护耳的旅行帽(著名的猎鹿帽,已经成了福尔摩斯的标志之一)。在城市,他有时候会身着乌尔斯特长外套。在家中,他的穿着比较随意,大多是睡袍。据推测,他至少有三件睡袍,一件紫色的(《蓝宝石案》),一件蓝色的(《歪唇男人》),一件灰褐色的(《空屋》和《布鲁斯—帕廷顿计划》)。

华生说福尔摩斯的个性“豪放不羁”,以至于让华生觉得自己的性情还算有限度。《马斯格雷夫礼典》中,华生写道:“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性格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经常使我烦恼。……当我看到一个人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时,我便开始觉得自己还怪不错的呢。”从华生的描述中可以清楚地感受到,福尔摩斯确实相当豪放不羁,而且这种不羁扩展到很多地方,使这位世界上第一咨询侦探的生活风格十分独特而不同寻常。

他在饮食方面很节俭。“他的饮食总是很简单的,起居也极其简朴,近于节衣缩食。除了偶尔注射些可卡因以外,福尔摩斯没有其他恶习。每当没有案件可查,而报纸新闻又枯燥无味时,他便求助于麻醉剂,以解除生活的单调。”(《黄面人》)除了可卡因,他的消遣途径并不多。音乐算是其中之一,他还喜欢吃牡蛎,偶尔品尝一下美食。烟斗、雪茄和香烟他都抽,但这些对他来说,似乎只是辅助大脑破案的工具。烟斗对他特别有用,他经常根据心情和场合的变化抽不同的烟斗。

他习惯晚起,因此,在《斑点带子案》开头,福尔摩斯七点十五分就已经穿戴整齐着实让华生吓了一跳。他的作息时间根据案件需要做出改变,比如“时常彻夜不眠”(《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如果手上没有案子,他就会觉得无聊,只能通过注射百分之七的可卡因溶液来缓解。“一遇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就会心绪不宁起来。”(《四签名》)在《三个同姓人》的开头华生又写道:“福尔摩斯在床上一连躺了几天,这正是他不时表现出的行为。”这确实是在繁重的调查后恢复精力的绝佳方式之一。

福尔摩斯对食物的观点非常特殊。他可以几天不吃东西,但他不吃东西是因为不想在消化食物上浪费供血量。这种习惯加上他天生的豪放不羁和禁欲的作风,产生了这样一种普遍的观点,即福尔摩斯对食物漠不关心,食物只不过是让他的头脑工作的途径而已。但这样的想法并不正确。福尔摩斯实际上是一个美食家。

福尔摩斯很享受早餐,在早餐桌上都很兴奋。《海军协定》中,他选择在早餐桌上结束案子,这顿早餐包括咖喱鸡、火腿蛋等。他说:“赫德森太太很善于应急,……她会做的菜有限,可是像苏格兰女人一样,这份早餐想得很妙。”《工程师大拇指案》、《诺伍德的建筑师》和《雷神桥之谜》中也提到了早餐。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喜欢在早餐前后抽上一斗烟,早餐前抽的烟丝总是前一天剩下的。

福尔摩斯的正餐,特别是午餐,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贝克街寓所的正餐和在外面用餐。想在贝克街寓所吃到奢华丰盛的正餐有些困难,一方面是因为美食的原料不易获得,另一方面是因为赫德森太太会做的菜有限。但是,福尔摩斯偶尔会亲自下厨,仅管这样的情况极其罕见。弗莱彻·布拉特在《美食家福尔摩斯》中指出,福尔摩斯对两顿饭特别满意,一次是在《四签名》中,一次是《贵族单身汉案》中。根据布拉特的说法,这两顿饭都是福尔摩斯亲自准备的。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邀请埃瑟尔尼·琼斯警官共进午餐——“我准备了牡蛎和一对松鸡,还有些特选的白葡萄酒。华生,你不知道,我还是个治家的能手呢。”《贵族单身汉案》中,福尔摩斯准备的美味是“两对山鹬,一只野鸡,一块肥鹅肝饼和几瓶陈年老酒”。

在外面吃饭的话,福尔摩斯喜欢的餐馆很多,不过只有几家提到了名字,比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的玛齐尼饭店、《布鲁斯-帕丁顿计划》中的哥尔迪尼饭店、《临终的侦探》和《显贵的主顾》中的辛普森酒馆。但福尔摩斯到底在这些餐馆里点了什么菜,他爱吃什么,在书中并没有写得很详细。其他篇目中也提到了就餐,包括《硬纸盒子》、《五个橘核》、《王冠宝石案》、《修道院学校》、《四签名》、《银色马》、《雷神桥之谜》、《三个大学生》、《恐怖谷》和《带面纱的房客》。

根据华生的说法,福尔摩斯“是个热情奔放的音乐家,他本人不但是个技艺精湛的演奏家,而且还是一个才艺超群的作曲家。”(《红发会》)他喜欢各种音乐形式,包括歌剧、音乐会、甚至拉苏斯的赞美诗。福尔摩斯对音乐的热爱在许多故事中都有所体现。他有一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那把提琴至少值五百个畿尼,但他只花了五十五个先令就从托特纳姆宫廷路的一个犹太掮客手里买了下来。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出色。《王冠宝石案》中听者甚至不能将他的演奏同留声机唱片区分开来。应华生的要求,他会拉门德尔松的抒情曲,也会自己创作。

在音乐欣赏方面,他认为德国音乐比意大利或法国音乐更为优美动听,而且发人深省。他还喜欢欣赏歌剧。《红圈会》中提到他去考文特园欣赏瓦格纳的歌剧。音乐会则更加稀松平常。《退休的颜料商》中他去阿尔伯特音乐厅听卡琳娜的演唱,《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他去听德·雷兹凯的《胡格诺教徒》,《红发会》中他去听萨拉沙特在圣詹姆士会堂的演出,等等。华生在《红发会》中写道:“整个下午他坐在观众席里,显得十分喜悦,随着音乐的节拍轻轻地挥动他瘦长的手指;他面带微笑,而眼睛却略带伤感,如入梦乡。这时的福尔摩斯与那厉害的侦探,那个铁面无私、多谋善断、果敢敏捷的刑事案件侦探福尔摩斯大不相同,几乎判若两人。”

纵观福尔摩斯的人生,我们会发现他对女性有一种排斥和不信任的态度,对婚姻也非常蔑视。福学家们长期以来一直热衷于分析导致这一结果的心理学原因,而且不论是小说家、剧作家还是电影制片人都涉及过这一问题。在尼古拉斯·梅耶的《百分之七的溶液》中,福尔摩斯目睹了不贞的母亲被父亲残忍杀害,因此有了根深蒂固的想法,认为女性不值得信任,她们是红颜祸水。而且,要仔细研究她们的动机和真正目的,因为她们的目标并不总是明显的。福尔摩斯曾经多次表述过自己的态度:

 

即使是最好的女人,也决不能完全信赖她们。(《四签名》)

你怎能这样轻信呢?有时她们一个细小的举动包含了很大的意义,一个发针或一把卷发火剪就可以显露出她们的反常。(《第二块血迹》)

我不是一个崇拜女性的人。(《恐怖谷》)

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波希米亚丑闻》)

女人的心理对男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谜。(《显贵的主顾》)

 

但同时,艾琳·艾德勒始终是福尔摩斯口中的“那位女人”。“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波西米亚丑闻》)福尔摩斯对这位曾经的歌剧演员和女冒险家念念不忘,经常若有若无地提到她:“我见过的世面太多了,不会不知道一位妇女所得到的印象或许会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有价值。”(《歪唇男人》)还有:“我重视一个女人在这些事情上的直觉。”(《狮鬃毛》)

在《魔鬼之足》中,福尔摩斯说:“我从来没有恋爱过。”这当然是一句广受争议的话。不过从他与委托人和嫌疑犯之间的关系来看,似乎佐证了这一点。《铜山毛榉案》中可爱的维奥莱特·亨特小姐不曾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华生写道:“至于维奥莱特·亨特小姐,我的朋友福尔摩斯使我感到有点失望。由于她不再是他问题中的一位中心人物,他就不再对她表示有进一步的兴趣了。”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米尔沃顿》中福尔摩斯假扮水管工和米尔沃顿的女仆阿加莎订婚。但是,我们并不知道福尔摩斯是如何让这位女仆倾心的。华生在《金边夹鼻眼镜》中对此作了暗示:“如果福尔摩斯愿意的话,他是很会讨好女人的,并且他还能很快就取得她们的信任。”

有人说,六十篇正典故事的主角都是福尔摩斯一个人,而不是那些案件。确实,对于福尔摩斯的分析不管如何深入,都无法达到最深处,也许这就是他的魅力持续一百多年不曾减弱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