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璧上的微瑕

我们在谈论福尔摩斯故事如何经典、如何有魅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这六十篇故事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有些故事非常优秀,有的故事算是差强人意,也有的故事在水准之下。

福尔摩斯故事中几部长篇小说最遭人诟病,这主要是因为其结构上的缺点。除《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之外的三部长篇小说都只能算是将两个短篇故事或者中篇故事合二为一。《血字的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和摩门教的故事完全可以独立成篇,前者是一篇侦探小说,后者算是一篇复仇题材的小说。《四签名》也同样,发生在英国的谋杀案和发生在印度的宝藏故事也可以相互独立。这样的结构直接导致了谁是凶手这一悬念在小说中途便完全丧失,读者在阅读之后的故事时也没有了悬念的驱使。

所谓悬念就是侦探小说家们在作品中提出而不会马上解决的问题,亦即读者期待回答而又尚未得到回答的疑问,是吸引读者对人物的命运、情节的发展、事件的结果给予关注的重要手段。从侦探小说文本本身而言,悬念就是作者对因果关系的倒置和巧妙的安排;从读者方面而言,悬念指读者强烈的不安、好奇和焦虑,是出自对情节关心和人物同情而产生的对前途的预测和充满激情的期待。侦探小说的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设谜的艺术,作家设置一个谜,请读者来破解。每个作家都希望自己的谜能够百转千回,迷雾重重,难以破解,从而吸引读者一步步走进小说里面;而当每位读者阅读侦探小说的时候,也都抱着一种心理期待,希望读到一个百转千回,迷雾重重的故事,同时自己能够最先最快地破解那个谜。于是,作家设谜,读者解谜,两者之间仿佛在进行一场智力的角逐。在这里“谜”就是悬念,侦探小说就是“解谜”的艺术。

侦探小说中的悬念有几种,包括“谁干的”、“为何干”、“如何干”等。“谁干的”就是指罪犯是谁,往往是小说最核心的悬念。“为何干”探究罪犯犯罪的动机。在强调解谜的古典侦探小说中一般只要合理即可,并不会深入讨论。而在犯罪小说中对这个问题关注比较多。“如何干”是讨论罪犯作案的手段和方法,在一些强调诡计的作品中往往关注这一问题,比如密室杀人题材的作品。一些警察程序小说也比较关注这类问题,因为想要给罪犯定罪,必须依靠确切的证据。

爱好新奇是人的审美本性。因此,只有适应这一本性,设计出意想不到的新奇悬念,才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比如《红发会》的悬念设计就非常新奇。当铺老板威尔逊在报上看到红发会的一则广告,应征红发男子,薪金丰厚而工作简单。威尔逊有一头漂亮的红头发,便欣然前往应聘而且获得成功。从此他每天去上半天班,工作只是抄写《大英百科全书》。一天,他去上班,却见办公室已经上了锁,门上有一张便条说该会解散了。威尔逊非常纳闷,红发会为什么不让自己干什么活却给自己丰厚的报酬?又为什么突然解散?他的疑问就是小说的悬念。读者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理,同时阅读欲望也变得格外强烈。这就是悬念追求新奇的动力所在,也是好的悬念具有新奇性所产生的巨大效应。

再反观四部福尔摩斯长篇小说。只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可以称得上是条理分明的长篇小说。即使如此,凶手的身份还是在三分之二处便昭然若揭。幸运的是,紧张的过程一直持续到最后,算是弥补了凶手身份过早暴露的遗憾。其他三部小说都将紧张的过程和意外的结局提前到了中间部分,破坏了悬念的设置。

短篇小说同样有瑕疵,最常提到的就是部分故事的主题有重复。《红发会》中罪犯设骗局让当铺老板威尔逊每天离开铺子几小时,目的是方便作案。同样地,《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中霍尔·派克罗夫特先生被要求将商业目录中所有巴黎的五金商抄下来;这样他便离开了伦敦,罪犯就能顶替他刚刚获得的工作。《三个同姓人》又重复了这个主题,借助内森·加里德布罕见的姓氏让他离开屋子,因为他除了乘车到索斯比或克里斯蒂拍卖行之外从不出门。

再比如作者创作时的随意性。既然抓住凶手是为了让他受到法庭公正的审判,那么在调查过程中也就需要特别注意严谨性和合理性。推演开来,侦探小说的各方面也都要求严谨而合理。但是,福尔摩斯故事中时不时出现某些不严谨或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在《诺伍德的建筑师》中“烧焦的有机体残骸”其实是兔子骨头,这样的伎俩应该骗不倒福尔摩斯,但是他和雷斯垂德一度认为约纳斯·奥德克先生已经死亡。《威斯特里亚寓所》中,一位医生检查了一些骨头后便立刻宣称那不是人的骨头,这也佐证了《诺伍德的建筑师》在这一点上并不严谨。《身分案》中,我们需要接受这样的事实——玛丽·萨瑟兰眼睛近视,以至于即使朝夕相处的人,一旦做了点伪装,她还是认不出来。《歪唇男人》中,面对红色假发、涂上油色的脸,从眼睛到下巴上明显也是画上去的伤疤,用“一小条肉色橡皮膏”做出的歪唇,布雷兹特里特巡官都没能识破。布雷兹特里特不善于观察,但这样疏忽大意也实在不应该。至于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小疏漏更是不胜枚举,当然,那主要是马虎的华生的原因。

有些研究者对这种随意很苛刻。多萝西·L. 塞耶斯认为柯南·道尔对待读者并不总是公平的。霍华德·海格拉夫承认福尔摩斯和华生是不朽的,但同时也说那些故事“总是结构松散、一看便知、并非原创、老生常谈而且诡计和主题不断重复”,他认为这样的评语并不算是一种“诋毁”。其实并没有像他们说的那么严重。虽然在柯南·道尔的时代并没有提出侦探小说要讲究公平竞争,但福尔摩斯故事在线索的公平性方面并不逊色于黄金时代的作家,十次有九次我们都看到了福尔摩斯用来推理的线索,只是不曾得出与福尔摩斯一样的推论。至于老生常谈一类说法,我们也只看到少数几篇小说以及一些推理片段来自爱伦·坡或者加博里奥,大部分情况下柯南·道尔总是成功地将别人的构思转化成了自己的想法。

朱利安·西蒙斯指出;“如果把这些批评看得太重也要犯错,那样就只会过分追求故事叙述技巧的完美。很多福尔摩斯之后的短篇小说也许在谜团上比道尔好,但是作为故事几乎所有都要逊色不少。福尔摩斯的五十六篇短篇小说大概有一半反复阅读仍乐趣不减,一方面因为场景和气氛营造出色,另一方面是因为福尔摩斯的推理是建立在已经呈现给读者的证据的基础之上。”


但不管故事情节如何,只要有一点就可以弥补所有的缺陷,那就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友谊。在正典六十篇故事中,只有《“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皮肤变白的军人》、《狮鬃毛》少数几桩案子没有华生医生参与。菲利普·A. 施雷弗勒在《福尔摩斯和华生:理智与情感》一文中写道:“在所有的英国文学作品里,像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H. 华生医生这样著名的友谊并不多见——尽管有时候看上去两个人截然相反。多年以来,由于对福尔摩斯故事的误解,特别是改编作品的错误演绎,华生经常被误认为只是足智多谋的福尔摩斯的一个陪衬,或者是个只会胡乱叫嚷的家伙。……它没有考虑华生性格中的多个方面,他不仅是个充满智慧的人,有着高超的讲故事能力(归根到底,是华生讲述了大部分福尔摩斯故事),相比福尔摩斯那更好动、更古怪的性格,华生是绝佳的补充。尤其对于福尔摩斯经常表现出的冷酷的科学态度,华生的角色更是个情感上的平衡点。”纵观福尔摩斯的探案生涯,华生陪伴他走过了绝大部分岁月。对华生来说,福尔摩斯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人,最明智的人”(《最后一案》),“我特别尊重的那个人”(《雷神桥之谜》)。对福尔摩斯来说,华生是忠实的“包斯维尔”(《波希米亚丑闻》)。

从他们友谊的早期开始,华生就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富有魅力的人,他神出鬼没,有着独一无二的天赋。华生总是惊讶于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甚至两人相处了多年之后仍然这样,每次福尔摩斯展现推理才华时总能引来华生的惊呼。但是,华生因为福尔摩斯对于怀表客观、准确但是毫不留情的推理而受到伤害,那块怀表曾经属于他放浪形骸的哥哥。这段《四签名》的情节指出了两个人之间本质的不同:福尔摩斯是纯粹的逻辑和思考的机器,而华生是一个富于同情心、易受主观左右的人。

他们早年在一起的时光非常和谐。华生在《五个橘核》中说,他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结婚以及再婚之后,他和福尔摩斯“疏于往来”(《波希米亚丑闻》)、“当他在调查中需要个助手时,依然不时来找我,不过这种情况变得越来越少了。我发现,在一八九○年,我只记载了三件案子。”(《最后一案》)福尔摩斯归来之后,这种友谊又亲密如初,华生在《空屋》中再次帮助福尔摩斯,后来又搬回了贝克街的寓所,一旦福尔摩斯需要便毫不犹豫地回到福尔摩斯身边。在福尔摩斯退休之后,华生再次结婚,“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爬行人》)不久,福尔摩斯到苏塞克斯丘陵,两人分隔得更远了。但是,为了捣毁冯·波克的间谍网,福尔摩斯又想到了他的老友华生,邀请华生再次协助他。

华生在《爬行人》中说:“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就像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多少可以依赖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出现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大脑,我就像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也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自己的思想。他的话很难说就是对我说的,大体上对墙壁讲也同样可行,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说话的习惯,我的表情和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让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轻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微不足道的用处。”

福尔摩斯将“老朋友和传记作者华生”视为他的同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对华生说:“华生,你真是大有长进,我不能不说,在你热心记载我那些微小成就所作的时候,已经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了。也许你本身并不能发光,但是,你是光的传导者。有些人本身没有天才,却有着巨大的激发天才的力量。我承认,亲爱的伙伴,我真是太感激你了。”《皮肤变白的军人》中,他说:“谈到我的老朋友和传记作者华生,我要在此说明,我之所以在自己微不足道的研究工作中不嫌麻烦地添一个伙伴,并不是出于感情用事和异想天开,而是因为华生的确有特别的地方,只不过出于本身的谦虚及对我工作的过高评价,他忽略了自己的特色。一个能预见你的结论和行动发展的合作者总是有危险的,但如果每一步发展都让他惊讶不止而未来总是让他迷糊,那确实是个理想的伙伴。”

福尔摩斯其实很尊重华生。虽然他往往忽略了这位老友,但是在一些场合下仍然表露出了自己的情感,比如《魔鬼之足》、《空屋》和《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最著名的当属《三个同姓人》中的一段场景:


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只觉得大腿一热,就像烧红的烙铁贴在了身体上一样。接着我听到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了他的脑袋,他脸上淌着血倒在了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用结实的胳膊紧紧搂住了我,扶我坐到椅子上。

“没伤到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到吧?”

当我了解到在这冰冷的外表后面是有着多么深沉的忠诚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在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让我看到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还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诚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

“没事儿。福尔摩斯。只是擦了一点皮。”

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


“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我们的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


看到这里,有谁还能说福尔摩斯只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机器”?或许他的改变正是来自于华生,这个永远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