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迷笔记
篇名:赖盖特之谜
原名:The Reigate Puzzle
首次发表:英国《海滨杂志》,一八九三年六月
首次插画:西德尼·佩吉特
首次中译:《午夜枪声》,严独鹤(天侔)译,收入中华书局一九一六年五月发行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
发生时间:一八八七年四月十四日(星期四)到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
提到的未刊案件: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
福尔摩斯:经过两个多月劳累的调查工作后,身体最终垮了下来,神经十分疲惫。研究过笔迹学。
备注:本篇第一次发表时名为《赖盖特乡绅》(The Adventure of The Relgate Squire,英国版单行本《回忆录》中均名为The Reigate Squire)。《四签名》中我们得知福尔摩斯对笔迹很感兴趣,而本篇是正典中第一次让福尔摩斯展现出对笔迹学的研究。
一九○七年,柯南·道尔在调查乔治·爱德杰一案时,曾经用笔迹学分析作为爱德杰清白无罪的证据。
[1]《赖盖特之谜》于一八九三年六月发表在英国版《海滨杂志》上,一八九三年六月十七日发表在美国《哈珀斯周刊》上,由W.H.海德绘制插画。一八九三年七月发表在美国版《海滨杂志》上。最初这篇小说发表在《海滨杂志》上时名为《赖盖特乡绅案》(The Adventure of the Reigate Squire)。美国版本(包括刊登在《哈珀斯周刊》上所用的标题)使用的是《赖盖特之谜》(The Reigate Puzzle)这个名字。英国版单行本时名字变成《赖盖特乡绅》(The Reigate Squires)。理查德·兰斯林·格林在《贝克街十二篇精选集》中称最初作品名称是《赖盖特之谜》,因为西德尼·佩吉特在他一八九三年的账簿中记载的就是这个名字。
[2]这个名字取自皮埃尔·路易斯·莫里亚·德·莫波吐依兹(1698—1759),又译莫泊丢,法国数学家。一七二八年他访问英国,当选为皇家学会会员。一七四三年被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一七四四年,他奉普鲁士王腓特烈二世之召到柏林去,并在一七四六年被任命为柏林科学院院长。提出过最小作用量原理。
[3]一八八七年四月十四日星期四。所有的年代学家都接受华生的说法。
[4]法国的第二大城市,罗讷-阿尔卑斯大区和罗讷省的首府,位于法国东部。
[5]根据威廉·S.巴林-古尔德的说法,华生在一八八七年四月结婚,并且开业行医。因此,在巴林-古尔德看来,本篇发生的时间是在华生第一次婚姻期间,而且文中也确实有证据证明这一点。比如,下文华生提到“三天后,我们一起回到了贝克街”,但是并没有说“回到我们在贝克街的住所”。还提到当福尔摩斯听说主人是个单身汉,而且他完全可以自由行动时,便欣然前往。这暗示华生已非单身,行动受到妻子的约束。下文华生又说“我作为医生提醒他”、“从职业观点上说”,这也说明华生开业行医。最后福尔摩斯说:“华生,我认为我们的乡间休养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明天我回到贝克街一定会精力充沛。”这暗示华生可能不回贝克街,而要回自己家。
[6]虚构的旅馆。
[7]华生到里昂的时间是四月十五日星期五。
[8]四月十八日星期一。
[9]英格兰东南部萨里郡的一座城镇,距离伦敦二十二英里。
[10]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十八世纪英国最伟大的诗人,华生曾经在《血字的研究》中引用过他的话。从一七一三年起,他着手翻译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译成于一七二○年,《奥德赛》译成于一七二六年。他并没有完全忠于原著,而是根据当时英国的时代精神进行了再创作。他说如果荷马生活在十八世纪的英国,也一定会这样写作这两部史诗。这两个译本在英国大受欢迎,被第一部英语词典的编纂者约翰逊博士称赞为“世界上前所未见的高贵的诗译作”。依靠这两部书的收入,蒲柏衣食无忧,并稳居英国桂冠诗人的宝座。
[11]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
[12]英国版作“乡绅”。
[13]残片可译为:“……在差一刻十二点……得知……也许……”
[14]语出贺拉斯的《讽刺》:“他也许会疯癫,但是自有其理性和方法。”不过更可能出自《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场,福尔摩斯常引用莎士比亚戏剧中的话):“他虽疯,但却有他的一套理论。”爱伦·坡的《金甲虫》中也写道:“我这位朋友看着好似发疯,其实倒还有条有理。”
[15]安妮女王(1665—1714),大不列颠王国女王。她是詹姆斯二世与王后安妮·海德的次女,一六八三年,与丹麦王子乔治结婚。一七○一年,英国议会通过《嗣位法》,安妮成为威廉三世的继承人。一七○二年,驰即位为英国女王。一七○七年,英格兰议会与苏格兰议会合并,实现了两个国家真正的联合。这时期的建筑通常有塔、塔楼、门廊等,以细腻著称。
[16]一七○九年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马尔博罗指挥英军及其同盟军战胜了法国人。
[17]原文为“stormy petrel”,一种鸟,海员认为它能预示暴风雨。在英语中引申为“惹麻烦的人(给他人带来不和谐或在麻烦开始时出现者)”。
[18]是否每次都能客观地认识哪些是要害问题,哪些是次要问题呢?似乎福尔摩斯也存在主观的想法。在《格兰其庄园》中他说:“可能一个人有专门知识和能力,便不愿意采用手边的简单解释,而要去寻求复杂的答案。”福尔摩斯似乎坚信自己的直觉而不是案件的表象。在《博斯科姆比溪谷谜案》中他说:“没有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使你上当的了。”《诺伍德的建筑师》中他又说:“我的直觉指着这个方向,一切事实却指着另一个方向。恐怕英国的陪审团的智力远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以致他们宁愿接受我的假设而不要雷斯垂德的证据。”
[19]在西方笔迹学历史上,第一本专门的有关笔迹与个性的书出版于一六二二年,作者是意大利的哲学家和医学博士卡米洛·布莱迪。他在书中第一次系统论述了笔迹与个性的关系。另一位名叫马库斯·奥里利乌斯·塞文纽斯的意大利教授也写了一本笔迹学方面的书。不过现代笔迹学的真正起源在法国。简·西泼里特·米奇翁被誉为“欧洲笔迹学之父”,他经过多年的研究,于一八七二年后相继出版了《笔迹学体系》和《笔迹学方法》。一八七五年,他成立了笔迹学社,这是当时在笔迹学研究领域中具有最高水平的领导性组织之一。由此,笔迹学开始受到西方学者的重视,并开始为世人所注目。现今的所有笔迹学家都是在米奇翁天才的成果基础上进行研究的。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他的学生儒勒·克里彭-嘉米继承和发展了他的工作,并将“标记确定分析法”拓展到了对笔迹整体的研究。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德国人路德维格·克拉格斯成为了笔迹学研究领域公认的带头人,他首次创立了完整、系统的笔迹学理论,也是第一个认为人的笔迹可以反映书写者各方面特点的人。他出版的著作成为欧洲书写学学院学生的基础教科书。福尔摩斯对笔迹很感兴趣,在《歪唇男人》、《“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和《第二块血迹》等篇目中都有涉及,他对笔迹分析的研究也可以说走在英国的前列。虽然当时笔迹学在法国有所发展,但是在英国还默默无闻。克里彭-嘉米的重要著作《文字和字符》出版年代比本篇发生的时间还要晚上一年。
[20]一八九二年圣诞节期间,爱丁堡的一位笔迹专家亚历山大·卡吉尔将自己的文章《关于笔迹中的健康》寄给柯南·道尔,这篇文章曾经发表在一八九○年一月的《爱丁堡医学杂志》上(第六百二十一页至第六百三十一页,包含八幅插图),他希望这篇文章能够成为小说的素材。卡吉尔承认笔迹是一种不确定的艺术,但是他的文章证明一位专家能够对手稿加以区别,不仅能从中发现一些书写者身体上的特质,还有可能判断书写者的年纪。卡吉尔并没有医学学位,也仅发表过这么一篇论文,实际上他是苏格兰的一位诗人。卡吉尔所列的笔迹样本包括一位八十岁老人的笔迹(某些“i”不点上面那一点),一位精神病患者在正常状态下的手迹,一位酒鬼在精神错乱下的笔迹,一位患有大脑疾病(初期)的人的笔迹。一八九三年一月,柯南·道尔在给卡吉尔的回信中写道:“我很害怕写信给你,因为担心你从我的“i”不点上面那一点而发现我低能,或者通过我的大写字母发现我有早期脑软化的情况。你给了我一个相当新鲜的想法,我为此感谢你,尽管我之前没有将其提炼总结过,但是我认为这确实适用于一般人。我会给福尔摩斯一小块文件碎片,看看他能从中推理出什么。多谢你,我会努力的。”
[21]约翰·巴尔在《二十三点推论》一文中列出了福尔摩斯所说的“二十三点次要的推论结果”:一、纸的质量——贵、一般,还是便宜;二、纸的成分;三、纸的来源;四、墨水的质量;五、墨水的化学成分;六、墨水的来源;七、笔迹的年代;八、纸上是否有折痕;九、抓着碎片撕下其余部分,还是抓着整张纸撕下碎片;十、撕扯力的方向;十一、第一个执笔人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十二、第二个执笔人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十三、用的什么笔;十四、两个人是否使用同一支笔;十五、碎片是从一张标准纸上撕下,还是从更大的纸上撕下;十六、这张纸原本的用途,笔记本、包装纸,还是其他;十七、是否有擦除痕迹;十八、第一次笔迹之后是否有污点;十九、第二次笔迹之后是否有污点;二十、是否两次书写都使用同一种墨水;二十一、纸上是否留有指纹;二十二、是否有气味留在纸上;二十三、纸上是否有其他印迹。
[22]《临终的侦探》中福尔摩斯说:“我有时候很想写一部以装病为题的文章。”
[23]英文的“十二”。福尔摩斯故意将正确的时间“差一刻十二点”写为“差一刻一点”,以便坎宁安在更正时留下他的笔迹。
[24]密约信译为:如果你在差一刻十二点到东门口,将得知一件极为意外、也许对你和安妮·莫里森都有极大好处的事。但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25]这里的安妮·莫里森可能和《驼背人》中的莫里森小姐有关,或者和《吸血鬼》中的莫里森公司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