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数月后[2] 的一个夏夜,我正坐在壁炉旁吸最后的一斗烟,对着一本小说不住打盹,因为白天的工作让我筋疲力尽。我的妻子已经上楼去了,刚才传来了前厅大门上锁的声音,我知道仆人们[3] 也去休息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正磕着烟斗灰,突然听到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看表,差一刻十二点。时间这样晚,是不可能有人来拜访的。显然是病人,可能还是一个需要整夜护理的病人。我满脸不高兴地走到前厅,打开大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门外石阶上站着的竟是福尔摩斯。
“啊,华生,”他说,“我希望这时来找你还不算太晚。”
“我亲爱的朋友,请进来。”
“你似乎感到惊讶,这也难怪!我想你现在应该放心了吧!唉,你怎么还在吸你婚前吸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4] 呢!从落在你衣服上蓬松的烟灰来看,我的话没错。一望便知你习惯于穿军装。华生,如果你不改掉在袖中藏手帕的习惯[5] ,那你总也不像一个纯粹的平民。今晚你能留我过夜吗?”
“欢迎之至。”
“你对我说过,你有一间单身男客住室,我看现在没有住客人。你的帽架就说明了这一点。”
“你若能住在这里,我很高兴。”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很遗憾,我发现你的屋子里曾经来过一位英国工人,他是不幸的象征。我希望不是修排水管的吧?”
“不,是修煤气的。”
“嗯,他的长统靴在你铺地的漆布上留下了两个鞋钉印,灯光正照在上面。不,谢谢你,我在滑铁卢吃过晚饭了,不过我很高兴和你一起吸一斗烟。”
我把烟袋递给他,他坐在我对面默默不语地吸了一会儿。我深知,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他是不会在这样的时间来找我的。因此,我耐心地等他开口。
“我看你近来医务很忙。”他沉吟着看了我一眼,然后说。
“是的,我忙了一整天。”我回答,“在你看来,我这样问似乎非常愚蠢,”我补充道,“但我真的不知道你是如何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咯咯一笑。
“我亲爱的华生,我比谁都更了解你的习惯,”他说,“你出诊时,路途近就步行,路途远就乘马车。我看你的靴子虽然穿过,可一点也不脏,便不难知道你现在忙得很,经常乘马车。”
“妙极了!”我高声说。
“这是很简单的[6] ,”福尔摩斯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所提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周围的人觉得惊奇,这是因为那些人忽略了作为推理基础的一些细节。我亲爱的朋友,你在撰写作品时进行夸张的渲染,把一些情节故意隐藏起来,不透露给读者,这当然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了。现在,我正和那些读者的情况一样[7] ,面对一件令人绞尽脑汁的奇案。我已经掌握了一些线索,但还缺乏一两点使我的理论更加完善的证据。不过我一定会找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它!”他的双眼放射出光芒,瘦削的双颊也略微泛出红色。这时,他不再矜持,露出了天真热情的样子。不过,它仅仅持续了一瞬间。当我再望过去时,他的脸上又恢复了印第安人那种死板的样子,这种样子使得许多人以为他已经失去了人类基本的情感,变成了一架机器。
谢谢。那么,我就占用帽架上的一个空挂钩了。
“在这件案子里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福尔摩斯说,“我甚至可以说,是一些罕见的值得注意的特点。我对案情进行了调查研究,我认为现在已经接近破案了。如果你能在这最后一步上助我一臂之力,就帮了我大忙。”
“我很愿意效劳。”
“明天你能到奥尔德肖特[8] 那么远的地方去吗?”
“我相信杰克逊[9] 可以替我行医。”
“太好了。我想从滑铁卢车站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10] 动身。”
“这样,我就有时间准备了。”
“那么,如果你不很困的话,我可以把这件案子的情况和需要做的事告诉你。”
“你来以前,我的确很困,现在倒十分清醒了。”
“我尽量简明扼要地把案情讲一讲,绝不遗漏任何重要情节。你可能已经读过关于这件事的某些报道了,那就是我正在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11] 巴克利上校假定被杀案。”
“我完全没有听说过这件事。”
“看起来,除了在当地,这件案子还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这件案子是两天前才发生的。简要情况是这样:
“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一个最著名的爱尔兰团。它在克里米亚战争和印度兵变中建立了奇功。从那时起,它在每次战斗中都屡建功勋。这支军队直到这个星期一的夜晚,一直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一个勇敢而经验丰富的军人,他起初是个普通士兵,由于对印度叛军作战勇敢而被提升,后来便指挥他所在的这个团了。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的时候,就已经结了婚,他妻子的闺名叫做南希·德沃伊[12] ,是该团前任掌旗军士[13] 的女儿。因此可以想象,这对年轻夫妇(因为当时他们非常年轻)在新环境中,是受到了一些社会排挤的。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我听说巴克利夫人很受该团女眷们的欢迎,她的丈夫也很受同级军官的爱戴。我还可以补充一点,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即使现在,已经结婚三十多年了,她的容貌依然婉约动人。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来始终是很美满的。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到许多情况。他说自己从未听说过这对夫妇之间有什么不和。总的来说,巴克利上校爱自己的妻子胜过妻子爱他。如果巴克利上校有一天不在妻子身边,他就坐卧不安。而她虽然爱巴克利,也忠实于他,但是缺乏女人的柔情。不过他们在该团被公认为一对模范的中年夫妇。从他们夫妻关系上,人们绝对看不出有什么东西会引发后面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本人的性格似乎有些特别。他平常是一个潇洒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有时似乎显得相当粗暴,报复心强。不过他的这种脾气似乎从来没有对妻子发作过。我也和其他五名军官谈过,其中三名军官和墨菲少校都曾注意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上校有时有一种奇怪的意志消沉现象。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和别人高兴地说笑时,似乎经常有一只无形的手,从他的脸上抹去笑容。在遇难前几天,他都处在这种消沉状态中,心情极端忧郁。这种消沉状态和一定程度的迷信,就是他的同伴所看到的他性格中唯一的不同寻常之处。他的迷信表现在不喜欢一个人独处,尤其在天黑之后。他的这种孩子气的特征自然引起了人们的议论和猜疑。
“芒斯特步兵团本是老一一七团,第一营多年来都驻扎在奥尔德肖特,那些有妻室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面。上校这些年来一直住在一座叫做‘拉钦’的小别墅中,距北营约半英里。别墅的四周是庭院,西边离公路不到三十码。他们只雇用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因为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平时也没有客人住在他家,所以整个拉钦别墅就只有上校夫妇和这三个仆人居住。
“现在我们来谈谈上星期一晚上九到十点钟在拉钦别墅发生的事情。
“巴克利夫人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非常关心圣乔治慈善会[14] 。慈善会是在瓦特街小教堂举办的,专门为穷人施舍旧衣服。那天晚上八点钟,慈善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巴克利夫人匆匆吃过饭后,就前去参加。在她出门的时候,车夫听见她对丈夫说了几句家常话,告诉他很快就回来。随后她去邀请住在邻近别墅的年轻的莫里森小姐一起去参加会议。会开了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她们一起回家,直到莫里森小姐家门口时,两人才分手。
“拉钦别墅有一间屋子用作晨间起居室,它面对着公路,有一扇大玻璃窗通向草坪。草坪有三十码宽,只用一座上面安有铁栏杆的矮墙与公路隔开。巴克利夫人回家的时候,进的就是这间屋子,那时窗帘还没有放下,因为这间屋子平常在晚上不怎么使用。不过巴克利夫人自己点上了灯,然后按铃,要女仆简·斯图尔德给她送去一杯茶,这和她平常的习惯是相反的。那时上校正坐在餐室中,听到妻子已经回来,便到晨间起居室去见她。车夫看到上校经过走廊,走进那间屋子。上校再也没能活着走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十分钟后才准备好,可是女仆走近门口时,感到非常惊奇,因为她听到主人夫妇正吵得不可开交。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回答,又转了转门钮,发现门已经从里面锁上了。她自然跑回去告诉了女厨师,这两个女仆便和车夫一起来到走廊,听到两人仍在激烈地争吵。他们一致证实,只听到巴克利和他的妻子两个人的声音。巴克利的声音很低,又不连贯,所以他们三个人谁也听不出他说的是什么。相反,女主人的声音却充满了恨意,在她高声说话时,可以听得很清楚。‘你这个懦夫!’她翻来覆去地说着,‘现在怎么办呢?现在怎么办呢?把我的青春还给我!我不愿再和你一起生活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懦夫!’这就是她断断续续说的话。接着,仆人们听到男主人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叫喊,同时又听到轰隆倒地的声音和女主人发出的撕心裂肺的尖叫。尖叫一声又一声地从里面传出,车夫知道已经发生了悲剧,便冲到门前,想破门而入。然而,他却无法进去。两个女仆已经吓得惊慌失措,一点儿也帮不上忙。不过,他突然想到一个主意,于是从前门跑出去。绕到法式长窗前的草坪上。长窗中的一扇敞开着——我听说,在夏季这扇窗户总是开着的——车夫便毫不费力地从窗口爬进去了。这时他的女主人已经停止了尖叫,失去了知觉,僵卧在长沙发上;那个不幸的军人则直挺挺地倒毙在自己的血泊中,双脚跷起,搁在单人沙发的一侧扶手上,头撞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15]

然而,他却无法进去。两个女仆已经吓得惊慌失措,一点儿也帮不上忙。
“车夫发现已无法救活他的男主人,自然首先想到把门打开,但却碰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奇怪困难。钥匙不在门的里侧,他在屋子里怎么找都找不到。于是,他仍旧从窗户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帮忙。这位夫人自然有重大的嫌疑,但由于她仍处在昏厥状态,于是被抬到自己的房间里。上校的尸体被安放到沙发上,然后,警察对惨案发生的现场进行了仔细的调查。
“这位不幸的老军人受的致命伤在他的后脑处,伤口有两英寸左右长,显然是被某种钝器猛然一击造成的。这凶器是什么也不难推测。地板上紧靠着尸体的地方,放着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生前收集了各种各样的武器,都是从他打过仗的不同国家带回来的。警察猜测,这根木棒是他的战利品之一。仆人们都说以前没有看见过这根木棒,不过,它若混杂在室内大量珍贵物品之中,是很可能被人忽略的。警察在这间屋子里没有发现其他重要的线索。只是有件事莫名其妙:那把失踪的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受害者身上,室内各处也都没有。最后,人们从奥尔德肖特找来了一个锁匠,才把门打开。
“这就是这件案子的情况,华生。我应墨菲少校的邀请,在星期二早上去奥尔德肖特帮助警察破案。我想你一定认为这件案子足够有趣,因为我经过观察之后,立刻感到这件案子实际上比我最初想象的更加离奇古怪。
“我在检查这间屋子之前曾经盘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谈的事实,就是我刚才对你说过的那些。女仆简·斯图尔特回忆起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你一定还记得,她一听到争吵的声音,就去找来了另外两个仆人。第一次她单独一人在那里时,她说主人夫妇把声音压得很低,她几乎听不到什么。她不是根据他们说的话,而是根据他们的声调,判断出他们是在争吵的。可是,在我极力追问之下,她想起曾听到这位夫人两次说出‘大卫’这个名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突然争吵的原因是极为重要的。你知道,上校的名字叫‘詹姆斯’。
“这件案子中有一件事给仆人和警察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上校的面容变得非常诡异。据他们说,上校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极为可怕的惊恐表情,已经变得不像一个正常人的脸了。这种恐怖的面容,使不止一个看到他的人都几乎吓昏过去。一定是他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引起了极度的恐惧。当然,这完全符合警察的说法——上校可能已经看出妻子要谋杀他了。伤口在他脑后的事实和这种说法也并不十分抵触,因为他当时也许正转过身来想躲开这一击。巴克利夫人因急性脑炎发作,暂时神智不清,无法从她那里了解情况。
“我从警察那里知道,当天晚上和巴克利夫人一起出去的莫里森小姐表示并不知道她的朋友回家后发火的原因。
“华生,搜集到这些事实后,我连抽了好几斗烟,思索着,设法分清哪些是关键性的,哪些是纯属偶然。[16] 毫无疑问,这件案子最不寻常而又最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屋门的钥匙丢得奇怪。在室内已经进行了十分细致的搜查,却毫无收获。所以,钥匙一定是被人拿走了,这是十分明显的。但上校和他的妻子都没有拿它,因此,一定有第三者曾经进入这个房间,而这位第三者只能是从窗户进去的。依我看,只有对房间和草坪仔细检查一次,才能发现这位神秘人物留下的某些痕迹。华生,你知道我的调查方法。在调查这个案子的时候,没有哪种方法我没用过。最后我终于发现了痕迹,可是与我所期望得到的截然不同。的确有一个人到过室内,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一共得到了五个十分清晰的脚印:一个就在大路旁他翻越矮墙之处;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不十分明显,是当他翻窗而入时,在窗户旁边弄脏了的地板上留下的。他显然是从草坪上跑过去的,因为他的脚尖印比脚跟印要深得多。不过使我感到惊奇的并不是这个人,而是他的同伴。”
“他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取出一大张薄纸,小心翼翼地在膝盖上摊开。
“你看这是什么?”他问道。
纸上是一种小动物的爪印。有五个很清晰的爪指,爪尖很长,整个痕迹大小像一只点心匙。
“这是一条狗。”我说道。
“你听说过狗爬上窗帘的事吗?可我在窗帘上发现了这个动物爬上去留下的清晰痕迹。”
“那么,是一只猴子?”
“可这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么,是什么呢?”
“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别的什么东西。我曾经设法从爪印的大小描绘出这只动物的形象。这是它站着不动时的四个爪印。你看,前爪到后爪的距离至少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得出这动物至少长两英尺,如果有尾巴,可能还要长些。再来看看另外的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量出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只有三英寸左右。你就可以知道,这东西身体很长,腿很短。这东西虽没有留下什么毛,但它的大致形状一定和我说的一样。它能爬上窗帘,而且是一种食肉动物。”
“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只金丝雀笼子,它爬到窗帘上,似乎是想抓那只鸟。”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
“啊,如果我能说出它的名字,那就太有助于破案了。总的说来,这可能是鼬鼠[17] 或者白鼬[18] 之类的东西,不过比我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大得多。”
“但它与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也还没有弄清楚。不过,你可以看出,我们已经知道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因为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有一个人站在大路上时看到巴克利夫妇在争吵。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跑过了草坪,走进屋内。可能是他打了上校,也很可能是上校看到他之后,吓得跌倒了,头就在炉角上撞破了。最后,我们还知道一个奇怪的事实,就是这位闯入者在离开时把钥匙带走了。”

福尔摩斯从他口袋里取出一大张薄纸来,小心翼翼地在他的膝盖上摊开。
“你的这些发现,似乎把事情搞得比以前更加复杂了。”我说。
“不错,这些情况的确说明这件案子比最初设想的更复杂。我仔细想了想这件事,得出的结论是:我必须从另一个方向去探索这件案子。不过,华生,我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在我们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可以把剩下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告诉你。”
“谢谢你,但你已经说到了最有趣的地方,让我欲罢不能了。”
“是这样的。巴克利夫人七点半离开家门时,和她丈夫的关系还很融洽。我想我已经说过,她虽然并不十分温柔体贴,可是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很和善的。现在,同样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到那间不大可能见到丈夫的晨间起居室,正像一个女人心情激动时常有的那样,吩咐女仆给自己备茶。后来,当上校进去见她时,她便突然激动地责备起上校来。所以说,在七点半到九点钟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完全改变了对上校的看法。莫里森小姐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始终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因此,完全可以肯定,尽管莫里森小姐不承认,但事实上她一定知道这件事的一些情况。
“原先我怀疑,可能这位年轻女子和这位老军人有什么关系,而她现在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姑娘矢口否认曾经发生过什么。这种猜测和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完全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大卫’,而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又是人所共知的,这些都与这种假设不符,更不用说第三者悲剧式的闯入,它当然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我就很难选定正确的行动步骤,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放弃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有任何关系的想法,但我更加确信这位少女对巴克利夫人憎恨丈夫的原因是知情的。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向她说明,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使她确信,不把这件事弄清楚,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因为涉嫌谋杀而受审。
“莫里森小姐是一位娇小而文雅的少女,羞怯的双眼,淡黄色的头发,但非常聪明机智。我讲过这些话之后,她坐在那里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向我转过身来,态度坚决地讲述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我简要地把它讲给你听。
“‘我曾经答应我的朋友,决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应该守约。’莫里森小姐说,‘可是我那可怜的朋友被控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确实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宁愿不遵守约定,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你。
“‘我们大约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我们要经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街上只有一盏路灯,是在左边。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向我们迎面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只肩膀上扛着一个像小箱子似的东西。他看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着,头颈向下弯,走路时双膝也是弯曲的。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在路灯映照下,他仰起脸来看了我们一眼。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的面色变得像死人一样惨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打算去叫警察,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十分客气。
“‘她颤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我是已经死了。”那个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恐惧。他的脸色阴郁而可怕,他那时的眼神,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也皱缩得像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走一步,亲爱的,我要和这个人说说话,用不着害怕。”巴克利夫人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的面色依然像死人一样的苍白,双唇颤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按照她的要求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双眼冒火地来到街上,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疾人正站在路灯杆旁,向空中挥舞着握紧的拳头,就像疯了似的。巴克利夫人一路上一言不发,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任何人。
“‘“这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了。”她说。我答应她什么都不说。她亲了亲我,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现在已经把全部事实都告诉了你。我以前之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处在危险的境地。我现在明白了,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对她只有好处。’
“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华生。你可以想象,这对我来说,就像在黑夜中见到了一线光明。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刻恢复了它们的本来面貌。我对这个案子的全部经过,已经隐约看出些眉目了。下一步显然是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此人仍在奥尔德肖特,这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疾人势必会引起注意的。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找到他了。这个人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个地方刚刚五天。我以登记人员[19] 的身份和女房东谈得非常投机。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之后就到各个私人经营的士兵俱乐部去跑一圈,在每个俱乐部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只动物,装在那个小箱子里。女房东似乎很怕那东西,因为她从未见过那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耍几套把戏。女房东能告诉我的就是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奇怪的是,像他这样一个备受命运折磨的人,竟然还能活下来。这个人有时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里,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至于钱,他并不缺钱,不过,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像弗罗林[20] 那样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这是一枚印度卢比[21] 。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完全可以看出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事情很清楚,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个东西却溜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不过那间屋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
“那么你打算去问他吗?”
“当然,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那么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是当然的了。倘若他能把事情说个明白,那是最好的。假如他不说,那么,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申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赶到时他还在那里呢?”
“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让贝克街那群孩子[22] 中的一个去看守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都甩不掉这孩子。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华生。现在,假如我再耽误你去安寝,我可就是在犯罪了。”
中午时分,我们赶到了惨案发生的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刻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我也能看出,他是在竭力抑制自己的兴奋情绪。我则是一半觉得好奇,一半觉得有趣,同时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调查案件时都能体验到的。
“这就是那条街,”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啊,辛普森来报告了。”
“他正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小个子街头流浪儿向我们跑了过来,大声喊道。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来访。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尽管天气很热[23] ,这个人却仍蜷缩在火炉旁,而这间小屋子竟热得像烤箱一样。此人弯腰驼背,在椅子里面把身体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向我们转过脸来时,我看出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英俊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怀疑地凝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是指了指两把椅子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来访的。”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要调查的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一个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就很可能因谋杀罪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嚷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等她恢复知觉之后,他们就要逮捕她了。”
“我的天哪!你也是警察局的吗?”
“不是。”
“那么,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义不容辞。”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犯罪的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老天有眼,他得到了应得的报应。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开了花,那么,他死在我的手下,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因为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也发誓一定要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因为我对这件事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看我现在后背像骆驼,肋骨也歪歪扭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是一一七步兵团里最英俊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我们把那地方叫做布尔蒂[24] 。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一样,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就是掌旗军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你们现在看看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东西,再听到我说那时正是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一定会觉得很可笑。
“虽然我赢得了她的爱情,可是她的父亲却把她许配给了巴克利。我那时是个冒失鬼,不顾一切的莽撞少年,而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已经要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乱了起来,我就要和她结婚了。
“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他们像一群凶猛的猎狗围在一只鼠笼周围。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水用光了。当时尼尔将军[25] 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所以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能否和他们取得联系。这是我们唯一的出路,因为我们不能指望带着所有的妇女和孩子冲杀出去。我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求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于是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熟悉地形。他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穿过叛军防线。这天夜里十点钟,我走上征途。这里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那天夜晚我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这件小事来访的。”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就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顷刻之间我就被打晕过去,手脚都被捆住。可我真正的创伤是在心里,而不是头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他们的语言,但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善于做出什么事了。第二天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布尔蒂之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一起带走了,多年来我再也没有见到一个白人。我备受折磨,便设法逃走,可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亲眼看到,他们把我弄成了什么样子。他们有些人带着我一同跑到尼泊尔[26] ,后来又转到大吉岭[27] 。那里的山民把带着我的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我在逃脱前又一度成了山民们的奴隶。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是不得不向北逃,一直逃到了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28] 。在那里我大部分时间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以此维持生活。像我这样一个可怜的残疾人,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老同事知道这种情况呢?即使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伙伴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直挺挺地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他活着,却像一只黑猩猩一样拄着拐杖踯躅而行。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愿意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思乡之念油然而生。几年来,我一直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后来我终于决定在死之前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蓄了回乡的路费,并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们,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动人的,”福尔摩斯说,“我已经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都认出了彼此。我想,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从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起来,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斥责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奔过了草坪,冲着他们闯了进去。”
“正是这样,先生。他一看到我,脸色就变了,我以前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之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察觉到他已经死了,这就像我能读出壁炉上放着的书那样。他一看见我,就像有一颗子弹射中了他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中拿起钥匙,打算开门呼救。但这时我觉得不如走掉算了,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出来了。我急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手杖去捉爬上了窗帘的特迪。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迅速逃离了这间屋子。”

可是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就闯进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他们正蹲在黑暗中等候我。
“特迪是谁?”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拉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里面转瞬间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细长的鼻子,还有一双美丽的红眼睛。我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些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29] 。”伍德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迪捕捉眼镜蛇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每晚特迪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给士兵们取乐。还有别的问题吗,先生?”
“好,如果巴克利夫人遇到更大的麻烦,我们再来找你。”
“当然,要是那样的话,我会自己来的。”
“如果不是那样,就不必把死者过去所做的丑事重新翻出来了。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这三十年来他因为过去的恶行一直受着良心的责备,至少也该满意了。啊,墨菲少校走到街那边了。再见,伍德。我想了解一下昨天以来又发生了什么事。”
少校还没走到街道拐角处,我们就及时赶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说,“我想你已经听说这件事完全是庸人自扰了吧。”
“那么,是怎么回事呢?”
“刚刚验完尸。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案子[30] 。”
“啊,不可能再简单了,”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说,“华生,走吧,我想奥尔德肖特这里已经没有我们的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们来到车站时,我说道,“如果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一个人叫‘亨利’,她为什么提到‘大卫’呢?”
“我亲爱的华生,如果我真是你所喜欢描述的那种理想的推理家,那么,从这一个词我就应该推想出全部故事。这显然是一个斥责的字眼。”
“斥责的字眼?”
“是啊,你知道,大卫有一次也像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做了错事。你可记得乌利亚和拔示巴[31] 这个小故事吗?我恐怕自己对《圣经》的知识有一点遗忘了,但你可以在《撒母耳记上》或《撒母耳记下》里去找,便可以找到这个故事了。”

“刚刚验完尸。医生证明,上校的死是由中风引起的。你看,这不过是一件十分简单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