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真实世界之社会篇

英国

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

——《最后致意》

英国本土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的不列颠群岛,被北海、英吉利海峡、凯尔特海、爱尔兰海和大西洋包围。

英国是十九世纪的世界强国和海上霸主,有着当时“世界工厂”的称号,是世界上第一个发生工业革命和进入工业化的国家,也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倡导者,还是早期议会民主制度的诞生地,无论在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上都有显著的贡献。在其顶峰时期,大英帝国曾经控制了世界上四分之一的土地和三分之一的人口,因其控制的土地覆盖了地球所有经度,太阳永远都会照耀英属领土,故号称“日不落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帝国。

英国的国家元首和理论上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英国君主。实际上,随着《权利法案》(1689)、《王位继承法》(1701)的通过,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君主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其权力的形式受到惯例与民意的约束。但是君主通常可以行使三个重要的权利:被咨询的权利、提供意见的权利和警告的权利。事实上在英国,拥有最高行政权力的人是内阁首相,他必须得到下议院的支持。首相获得任命后再挑选其他部长和行政首脑,组成政府。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它是最高立法机关,政府就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下议院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机构,每一位下议院议员都是由一个选区的选民选出,议员当选后,也就在议会代表该选区。十九世纪,随着《一八三二年改革法案》的通过,下议院变得日益独断,而上议院的影响力则在这次改革法案危机中受到损害。此后,对一些在下议院获得大比数通过的法案,提到上议院时,尽管上议院有意否决,也必须三思而行。从此开始,首相必须得到下议院的支持才可留任,这一看法逐渐成为人们接受的政治原则。

上议院是世袭的贵族议院,也是英国的最高司法申诉机构,但事实上只有极少部分的上议院议员(即法律议员)拥有司法仲裁权。

贵族

“一位贵族的委托人写来的?”

“英国地位最高的贵族之一。”

——《贵族单身汉案》

从封建贵族出现至今,英国贵族主要包括两类:宗教贵族(Lords Spiritual)和世俗贵族(Lords Temporal)。

宗教贵族是基督教传播和教会势力扩张的结果。教会和修道院享有特权和地产,上层教士可以成为封建领主。后来,英国逐渐形成了包括两个大主教区、若干主教区和众多基层教区的宗教管理体系,和以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和中下级贵族为序列的宗教贵族等级体制。同世俗贵族相比,宗教贵族的划分——即“教阶制”——一直比较清晰,宗教贵族也有着宗教组织的神权理想与行为准则。其实,依照中古西欧各国通行的社会等级制度,宗教贵族作为上帝福音的传播者,理应成为社会第一等级,享有最多的权势。但在英国,情况却不然。威廉一世在不列颠建立封建君主制时,高级教士和大贵族都是以国王直属封臣,而非等级代表的身份参加大会议或议会,并得到委任的。原因之一就是宗教贵族人数较少,总体力量难以同世俗贵族集团抗衡。

世俗贵族,主要是指那些以世俗的封臣身份或官吏职位从国王那里直接或间接领有封地、对国王承担封建义务、通过土地占有而享有特权并不同程度地参与王国政务的封建家族及个人。当然时至今日,世俗贵族并不能通过受封而获得土地和收益,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象征罢了。

英国的世俗贵族制度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civilian)两部分,共有七个等级。其中贵族爵位分为五等,依次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平民爵位有两种:从男爵和骑士。

英国五级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他一般是指某一公国(Duchy)或大公国(Archduchy)的领主,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在英国,公爵的地位仅次于国王或亲王。它最早出现于一三三七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位授予年方七岁的“黑王子”爱德华。由于日后的卓著军功,该王储一三四三年被加封为威尔士亲王。之后的许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一四八三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之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的人,但很少建立公国,能获此最高爵位者也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的政治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身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行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八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演变而来,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它最初指威尔士边疆地区的封建领主,查理大帝在位时演变成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进而成为独立的大封建领主的称号。随着封建王权的不断加强,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直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相当于副公爵。与其他四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公爵。

伯爵在英国五级贵族中出现最早,是在十一世纪初由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引入英格兰的。伯爵一般为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在一三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后来,诺曼大公入侵英国,担心方伯的权势过重,遂将其权力加以分割,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以至其地位逐渐低落,仅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成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十四世纪二十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和骑士的管理责任。值得说明的是,英国的伯爵称号是五种贵族称号中唯一来自英文词源的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的。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有三行貂皮,冠冕上有镀金银圈,上沿饰有八个银球;国王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子爵是最后出现的爵位,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意为郡守,最早是由查理曼大帝于八世纪时敕封,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直到一四四○年,英国的博蒙德·约翰才被封为第一个子爵,其地位居于所有男爵之上。子爵本是伯爵的副手,帮助伯爵处理司法事务。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子爵逐步脱离了伯爵的控制,建立城堡,控制土地,成为独立的权力中心。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六个银球。

在英国,男爵是第二个出现的贵族爵位。十一世纪时他们统称为有地贵族。到十二世纪初,国王的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为“大男爵”,其地位介于伯爵和男爵之间。由于男爵在世俗贵族中所占比例较高,故“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五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入的,本意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相同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行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六个银球。

两级平民爵位中,从男爵是英国特有的一项世袭荣誉,其地位在男爵之下,骑士之上。欧洲大陆其他国家没有等同于英国从男爵的爵位,唯有欧洲大陆的“世袭骑士”性质较近。从男爵爵位最先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于一六一一年设立,他通过以金钱换取爵位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以补助爱尔兰的拓居地。在英语中,从男爵(Baronet)一词源自男爵(Baron)。从男爵佩戴镶在圆环内的阿尔斯特徽章,徽章为银白色,画有一只鲜红色的左手,顶上缀有帝国皇冠;圆环上可分别刻有玫瑰、三叶草和蓟花的图案,代表英格兰从男爵、爱尔兰从男爵、大不列颠从男爵。

骑士也就是现在人们所熟知的爵士,本指中世纪时期欧洲文化中的马战军事单位,之后演变为一种专门用来战斗的武士阶层,并发展出骑士精神。英语中“Knight”这个词汇,就意为“骑在马上的战士”。作为爵位的一种,骑士是被授予人数最多的,其等级和称谓也特别复杂。骑士爵位可以通过获颁爵士级骑士勋章获得。骑士勋章分为九等,按等级高低分别是:

嘉德勋章(一三四八年设立)

蓟花勋章(一六八七年设立)

圣帕特里克勋章(一七八三年设立)

巴斯勋章(一七二五年设立)

印度之星勋章(一八六一年设立)

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一八一八年设立)

印度帝国勋章(一八七七年设立)

皇家维多利亚勋章(一八九六年设立)

大英帝国勋章(一九一七年设立)

英国爵位是否可以继承或世袭,答案并不是一定的。在英国的五个贵族等级中,根据是否可以传给后代,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划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种。

顾名思义,“世袭贵族”的爵位可由子孙后世永远承袭,它是英国贵族的主体。长期以来,英国世袭贵族的爵号和封地相当严格地按照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和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

两级平民爵位方面,从男爵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但骑士爵位不能世袭,荣耀仅限其一生。

家庭

我完美的幸福,和第一次感到自己成为家庭的主人而产生的乐趣,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

——《波希米亚丑闻》

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核心之一就是团结的家庭。“家,甜蜜的家”是那个时期一个延续不断的主题。对中上层中产阶级来说,家庭在各个方面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家庭已经逐渐适应了工业化社会的要求,由父母子女构成的现代核心家庭取代了传统的大家庭,并成为前所未有的小到极致的种姓集团。对上层中产阶级来说,家庭的生产功能已经完全让位于工厂,家庭已不再是工作和劳作的场所。他们越来越彻底地把自己的生活住所同获取收入的场所分离,逐步营造出一个私人的领地,尽可能地让妻子和儿女远离挣钱的场所。这样,在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观念中,形成了家庭世界与工作和公共世界的区别。和体现了人类社会一切杂乱无章的外部世界相反,“家”被赋予了所有的美德,家庭成了“和平的处所”。

一八五四年,英国诗人考文垂·帕特摩尔开始出版系列长诗《家庭天使》,歌颂和美化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推崇贤妻良母式的理想女性。一八六五年,约翰·拉斯金这位在家庭生活上有些古怪的评论家,在他的《论皇后的花园》中也提出,理想的妇女和理想的家庭与现实中原始森林式的生活竞争互不相容,妇女的地位不是在社会上,而是在家庭中,是做“家庭天使”。他写道:“妇女在她的家门口以内是秩序的核心、痛苦的安慰和美的镜子。”在他看来,妇女所承担的不仅是生活上的职责,还有道德精神上的职责。只有妇女达到了这种理想,家的真正本质才能具备。“如果不能如此,它便不是家。假如外部世界的焦虑渗透进来,外部世界那变化频仍无人知解、不可爱或敌意的社会……跨过门槛,它便不再成为家了。”

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由于中上层中产阶级的工作场所和家庭分离,绝大多数父亲都在十分紧张地工作,不可能有大量时间与孩子在一起。于是,父亲们在有限的团聚时间里,尽力营造“家庭幸福,孩子知恩,无债不愁,中庸为本”的理想以及和谐的家庭生活。

维多利亚时代也开始提倡男女平等,从而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产生了逐步的改变,最终通过了长期以来遭到反对的离婚法。最初,英国人对离婚普遍持反对态度,根本不管自己的婚姻是否美满,也不管他人的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但在十二世纪,教会确立了裁决婚姻的权力,婚姻可以被宣布为无效,虽不允许离婚,但可以分居。直到近代早期,社会仍然认为,离婚只是床和桌子的分开,不是婚姻的结束。十七世纪末婚姻的控制权被转到民事机构,有效的离婚只能用特别的形式批准,每批准一个离婚,议会就需要专门讨论一次。在一七一五年到一八二五年间,仅有二百四十四对婚姻按这种方式获得解除,整个十九世纪上半期的五十年中,每年批准的不到十件,总共只有三件准许女人提出离婚。可见并非人人都能如愿,就连国王乔治四世也因企图和王后离婚而受到指责。这种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劳力费财,只对富人和有地位的人才是可行的。一八五七年离婚法颁布之前,人们经常谈论离婚的双重标准:“贫苦阶层没有自己的离婚形式。富人在上院与妻子离婚后再婚,他的再婚合法,所生的孩子合法……穷人没有在上院离婚,他的再婚无效,所生的孩子是私生子,他自己将会因重婚而受审。”在这一时期,离婚的一方总要强调对方“有罪”。

在上述两个阶段之后,英国一八五七年通过《婚姻诉因法》,离婚的限制被放宽了,允许在有过失的情况下了解各方意愿,决定婚姻的存亡。如男子可以通奸为由与妻子离婚,女子提出离婚则还需要提交证据,表明男子虐待或事实上已弃妻出走。工业革命的发展增强了社会的流动性,移居外地、甚至海外的人可能另觅新欢,而对在家中独守空房的妻子置之不理,暗中精心策划的移民遗弃妻子的情况就是例证。一八五七年离婚法强调,遗弃是一种破坏婚姻的行为,隐居可能是一种婚姻遗弃,妇女可以藉此要求离婚。一八五七年的离婚法给一些被遗弃的妻子提供了离婚依据,此后的五年里,离婚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对这种趋势的解释理由有三。第一,离婚条件的放宽使解除婚姻变得容易;第二,使离婚的成本减少到穷人可以承担的程度;第三,工业革命时期,劳动的性别分工逐渐淡化,这不仅增大了男女的自主权和处理婚姻问题的能力,而且也增加了异性间的互动,扩大了他们选择配偶的潜在范围。

离婚呈现出来的上升趋势并不能掩盖离婚造成的破坏。乔纳森·哈迪曾精辟地引用过这样一种观点:“离婚是以其他方式继续的婚姻,它用敌对关系取代了情爱关系。”总体上看,这个时期的离婚率很低,即使出现了婚姻危机,夫妻双方仍有将婚姻维持下去的可能。

教育

“那是灯塔,我的伙计!未来的灯塔!每一座灯塔里都装满千百颗光辉灿烂的小种子,未来的英国在他们这一代将更加明智富强。”

——《海军协定》

在中世纪,贵族子弟一般先在家里接受启蒙教育,然后被送往大贵族家或王室充当侍从,接受骑士教育。勇敢尚武是骑士教育的首要内容,英国贵族祖先大多是作战时的军事首领或战争中的勇士,率领民众抗击外敌是当时贵族的一种职责。这种职责要求贵族子弟除了学习普通文化知识和宗教神学外,要将主要精力花在习武方面。这一习俗既成为贵族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内化为一种精神气质,即骑士精神。到了十六世纪,骑士教育的地位逐渐下降,十七世纪时这一习俗几乎已经消失了。大多数贵族子弟在家里接受预备教育至十四岁左右,然后进入具有更多贵族色彩的公学学习。

英国公学产生于十四世纪末期,一三八二年创办的温切斯特学校是公学的起源。到了十七世纪,英国已有九所著名公学,分别是温切斯特公学、伊顿公学、圣保罗学校、什鲁斯伯里学校、威斯特敏斯特学校、泰勒公学、拉格比学校、哈罗公学和切特豪斯学校。公学最初由私人捐助或公众集资创办,免费招收贫寒子弟,培养一般神职人员。由于公学毕业生大多获得了社会地位较高的宗教职务,使得公学的地位不断攀升。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几世纪,许多平民子弟通过公学而平步青云,其作用类似我国的科举制度。也就是说,公学曾是贫穷而杰出的青年的进身和参政之阶。

为了限制入学人数,公学从十七世纪末开始实行收费制,日益昂贵的学费导致贫穷学生逐渐减少。到了十八世纪末,穷人子弟已经完全被排斥在了公学之外,公学的贵族色彩越发明显。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绅士和贵族子弟占了几所主要公学学生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另有超过百分之十六的学生来自神职人员和政府官员家庭,平均二十个学生中只有一个来自从事专门职业的家庭。在早期工业化时代,英国的公学在欧洲乃至世界上都是以最贵族化而闻名的中等教育机构。

针对一些社会人士对公学的批评,一八六一年英国皇家委员会成立克拉伦敦学校调查委员会,并于一八六四年发表了克拉伦敦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公学将自然科学的教学排除在外,在我们看来是一个明显的缺陷和弊端。它不适当地限制了对青年人的智力培养,使他们的知识、兴趣和成年后的追求过于狭窄,这是有害的。”委员会建议公学仿照德国文科中学进行改革,扩大学习科目,在宗教和古典语言之外,增设数学、现代外语、自然科学、绘画和音乐等。他们认为,自然科学可以直接促进和培养人的观察能力、准确而迅速的概括能力和有条理的思维习惯,因此将自然科学引入正规课程是适宜的。

公学被看作英国社会的精神气质,公学毕业生在校时所接受的训练树立了一个楷模,即终身严格遵守公平、责任和正义的原则,有强烈的主人意识和独立精神,爱好自由和不屈服于强权等。

公学毕业后,不少贵族子弟进入牛津和剑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公学与牛津、剑桥大学建立了一种牢固的特殊关系,从而使这两所大学成为公学教育的自然延伸。

牛津大学是英语世界中最古老的大学。十二世纪末的时候,牛津镇已经是一个重要的教育中心。从欧洲大陆和其他地方来的学者定居于此,在一○九六年时就开始了一些教学活动。一一六七年巴黎大学的排外活动,让许多英国学者离开法国,回到牛津。

此后,牛津开始迅速发展。第一栋学校公寓建立,之后逐渐成为学院。一二○九年,由于学生暴力行为,大学被解散(这一事件导致一些学生和教师离开牛津并建立了剑桥大学)。一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经过一名教皇使节的翰旋,大学重新回到牛津,并得到了特许。牛津大学的身份直到一五七一年通过的一项法案才得到确定。牛津的学院包括万灵学院、基督教堂学院等。

到目前为止,牛津大学产生了至少来自七个国家的十一位国王,四十七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自十九个国家的五十三位总统和首相,包括二十五位英国首相(其中十三位来自基督教堂学院),十二位圣人,八十六位大主教以及十八位红衣主教。

剑桥大学成立于一二○九年,最早是由一批为躲避殴斗而从牛津大学逃离的学者建立的。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在一二三三年给予剑桥“校长及大学学者”以保护的确认,进一步确立了剑桥作为大学的地位。

剑桥大学的第一所学院彼得学院于一二八四年建立。一五三六年,实行宗教改革的亨利八世下令学校解雇其研究天主教教规的教授们,并停止教授“经院哲学”。从此剑桥大学的教学和研究重点从宗教和神学转向希腊和拉丁经典、圣经和数学。今天的剑桥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的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剑桥的学院包括:基督学院、卡莱尔学院、圣体学院等。

贵族子弟完成大学学业后要赴欧洲大陆游学,游学被看作是贵族子弟结束高等教育的一种独特方式。游学教育的目的是学习各国礼仪和语言、政治体制、军事技术,研习舞蹈、剑术和马术,增长见识,提高对不同民族文化和艺术的鉴赏能力。游学的时间通常为三到五年,游学途中有导师、仆人和车马相伴,费用昂贵。游学的首选地点是法国,工业革命前法兰西被称作欧洲大陆“最伟大的国家”,宫廷宏伟壮丽,人文学术氛围浓郁,家具、地毯和各类艺术品琳琅满目,加上法语是当时英国上流社会公认的高雅语言,使英国贵族青年常在此地流连忘返。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的发源地意大利也别具特色,其建筑、绘画、雕刻和文物之精美在当时的欧洲大陆无与伦比,佛罗伦萨、威尼斯、米兰等历史名城丰富多彩的艺术瑰宝也吸引着英国贵族青年前往游学。此外,德国、西班牙和希腊等地也是英国学子游学观光的好去处。

随着贵族教育水平的提高,贵族子弟开始广泛涉足哲学、神学、文学、戏剧、绘画、考古和科学等文化艺术领域,贵族中涌现出一大批学者和文人。同时,贵族的文化生活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他们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兴建教堂、美术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收集和珍藏书籍、绘画、古物等艺术品,拥有藏书和绘画作品是贵族文化品位的象征;不少贵族还充当诗人、作家、科学家、雕刻家、艺术家和建筑家的庇护人,为文学、戏剧、哲学和考古学协会提供庇护。贵族的社会形象也有了很大改变,他们不再是昔日粗俗野蛮的武士,而是通晓文墨、彬彬有礼的绅士。具有文化品位和绅士风度,有利于提高贵族在上流社会和社交界的地位和威望。许多中小贵族家庭每年定期到伦敦购买衣服、装饰品和书籍等,享受伦敦的社交生活,这就是伦敦社交季的开始。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如招待会、接见会、舞会、宴会、赛马、俱乐部等,成为英国贵族不可缺少的生活内容。

伦敦

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汇集到了这里。

——《血字的研究》

英国首都伦敦是座古老的城市,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约两千年以前。最早,这个地方由凯尔特人[1]居住,但是发现伦敦重要战略价值的是罗马征服者。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的领土扩张到西欧,并渡海入侵不列颠。他们首先在伦敦建造了第一座伦敦桥,并在桥北陆地上建立了一个有堡垒保护的定居区,轮廓为长方形,里面有街道,这就是现在的伦敦城(或者“锡蒂”),如今还可看出罗马城墙的痕迹。从此这里成了英国财政、贸易和商业的中心。

公元五世纪,罗马帝国瓦解之后,盎格鲁萨克逊人入侵不列额。伦敦在七世纪成为东撒克逊王国的首都。公元十一世纪诺曼人入侵,并统一了英格兰,以伦敦为首都,从此伦敦成为英格兰的政治中心。

一○五○年,爱德华神父在伦敦城上游一公里处的桑纳岛上建立了皇宫和寺院,这就是今天的威斯敏斯特皇宫、国会和威斯敏斯特教堂的所在地。一○六六年,英王威廉一世建立了伦敦塔的核心——白塔[2],从那时起,伦敦开始以威斯敏斯特和伦敦城两个中心向外发展。

十五世纪以后,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伦敦的商业更加活跃。到十六世纪末,伦敦已成为欧洲的商业和贸易中心。一六六六年伦敦城遭遇了一场大火,房屋焚毁了五分之四。现在的伦敦城绝大部分是大火之后重建的。

伦敦老城(也称“伦敦城”)周围过去由罗马人修筑的城墙,现已拆除作为街道,城内集中了许多银行、保险公司和交易所。城内东南角临河地方的伦敦塔,是十一世纪至十六世纪英国国王的皇宫。

伦敦城以东,称为伦敦东区,有大量传统工业,包括服装、制鞋、家具、印刷、烟草和食品加工等,其中大部分是小企业和家族企业,大工厂很少。居民大部分是劳动人民,住房较差。

伦敦城以西称为伦敦西区,东南靠近泰晤士河部分称为威斯敏斯特,是皇宫、首相官邸、议会、政府各部门集中的地方。因此,人们把威斯敏斯特看做英国的神经中枢。矗立在泰晤士河边的议会大厦,是一座庄严瑰丽的哥特式建筑。从议会大厦向北就是白厅大街,两旁排列着政府各部。从白厅向西不远,就是白金汉宫,是英国的皇宫。

威斯敏斯特以西有一片园林,以海德公园最为著名。公园周围都是高级住宅区。

威斯敏斯特以北,是伦敦主要的商业区和文化区。在这里有著名剧院和大英博物馆等。

伦敦南区即泰晤士河南岸,是工商业和住宅混合区。工商业分布在中部,住宅在其外圈,房屋密集而陈旧,建筑单调,空地和公园很少。

泰晤士河两岸,从伦敦桥以下至河口为伦敦港区,沿岸约一百公里,船坞码头、堆栈、仓库连绵不断。

伦敦是近代英国以及欧洲最重要的工商业城市之一。作为当时欧洲最富裕的城市之一,伦敦的财富主要来自商业,特别是海外贸易。根据对当时进出口货物的统计考察,一七○○年伦敦在整个英国对外贸易中占据了约百分之七十六的份额,出口约占百分之六十九,再出口约占百分之八十六。即使西岸港口城市如利物浦等逐渐开始兴起,伦敦在整个对外贸易中的比例有所下降,但它的绝对数额仍然是惊人的,在一七九○年,这个数字达到了两亿三千万英镑。在一七○○年至一七九○年期间,伦敦的港口的进出口货物在英国与地中海世界的贸易中占据了百分之八十,与各国殖民地的贸易中约占四分之三。

十七世纪开始,英国几乎所有的进出口货物都集中于伦敦。从东印度流入茶叶、陶器、药品、棉布、棉纱、香料、染料和糖等,从西部流入糖、朗姆酒、咖啡、可可、姜等,非洲供应的是水果、蜡、酒、象牙、棕榈油等,北美运来的是烟草、大米、染料、棉布、小麦、油、皮毛等,而波罗的海贸易提供的则是亚麻、牛油、铁、白蜡木和松木等。各种各样的日常用品和手工业原材料从海外大量运输到伦敦,为伦敦人提供了较为廉价的消费品,一些从前仅有贵族阶级才能享用的物品也逐渐成为大众消费品。例如,茶叶价格逐渐下降,一些普通市民开始以茶作为日常饮品,茶馆和咖啡馆也逐渐成为人们喜爱的休闲去处。

伦敦作为商业中心,特别是对外贸易的中心,从海外进口了大量商品以供消费。另一方面,伦敦也是英国最重要的手工业中心之一。过去人们常常认为伦敦是一个巨大的消费者,一个以消耗而不是生产为主的城市。历史上的大伦敦是英国王室与政府的所在地,因此它的众多人口中,社会中上层的人比英国其他地区都要多。无论是廷臣贵族还是地方乡绅,都聚集在国王的周围,以模仿君主的生活习惯为乐事。这些人需要精美的食品、舒适的住处,还对衣着服饰特别关注,将服饰作为身份的一种象征。他们总设法为自己和家人甚至仆人都穿上时尚的衣服。

不仅如此,社会上层的这种消费行为还影响了伦敦社会的其他阶层,中产阶级和普通市民也竞相效仿。正如笛福所说,“最贫穷的市民生活得像富人,富人生活得像乡绅,乡绅生活得像贵族,而贵族也在努力争奇斗富。”在这种社会效仿的作用下,人们追逐时尚、传播时尚,贵族们对茶、棉布、金属器皿、家具、餐具等新产品的品位,都刺激了伦敦及其他地区对这些商品的消费需求,促使社会各阶层(除了一贫如洗者)都尽力去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仅仅是满足自己的需要。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消费价值取向,而这种倾向在一些历史学家看来,是“工业革命的终极经济动因”。

伦敦市场的巨大消费力可以从十八世纪零售业的发达看出来。当时一本针对伦敦游客的指导手册就对伦敦主要的商业街进行了详细的描绘,指出有两条基本几乎平行的商业街分布带,几乎从城市的东部一直延伸到西部。在这些街上商店遍布,如兰特荷街、路德门街、舰队街、牛津街等等,特别是牛津街,店铺装修豪华,商品种类繁多,被认为是是英国的商业橱窗。在伦敦的商店中,大多数人可以得到需要的商品,从古老的奢侈品如珠宝、服装、茶叶、烟草、钢笔、各种玩具等,到寻常的日用品如瓶罐、针线、刀叉、床单、桌椅等,都可以找得到。

查理一世继位之后,越来越多的大贵族开始定居于威斯敏斯特,而其他中小贵族及其家庭则开始在每年的某些时候来到伦敦购买各类商品并享受伦敦的社交生活。从一六八九年开始,议会每年召开,一般是从十一月到次年五月,这又使大约一百六十名贵族和五百名乡绅聚集伦敦。他们在从事政治活动的同时,也热衷于社会交际和娱乐活动。在此期间,这些贵族和乡绅携带家眷来到伦敦,住在购买或租赁来的房子里,在议会商议国事,同时举办各种社交活动,以结交同阶层的人们。

社交季的各种活动开始成为上层阶级不可缺少的生活内容。社交季的典型日程安排是:早上到海德公园骑马,早餐后女士出门购物或是在家料理家事,下午男士们到议会议事或到俱乐部消磨时光,女士们则进行社交互访,晚餐后先是到剧院看戏,然后从十点到凌晨三点左右则是各种舞会。在社交季期间,伦敦实际上变成了一个婚姻市场,全国各地中上阶层的年轻人都聚集在伦敦,通过各种社交活动结识异性,并努力寻找合适的配偶。

在伦敦社交季中,王室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年轻女性在正式进入社交界之前,必须由社会地位较高的贵族引见给国王,在得到国王的认同之后,才能正式开始社交生活。而其他廷臣贵族也聚集在以国王为中心的宫廷圈子中,模仿国王的生活品味,试图获得国王的宠幸。从伊丽莎白一世以来的各位英国君主也善于利用这点,通过自己的榜样作用,以奢华的宫廷装饰、服饰衣着和款待方式所形成的象征意义,将消费变成一种政治统治的工具,也刺激了人们对于时尚的追求。

伦敦是英国的时尚之都。在社交季期间,贵族们为了显示自己的地位,博取王室的青睐,或是寻找到地位尊贵的伴侣,都试图通过华丽的衣着、精美的食物和豪华的住宅展示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这场豪华的展示不仅吸引了整个伦敦的目光,也使那些参加社交季的人(及其大批仆佣)将这些最新的时尚信息带回各郡市。那些参加了伦敦社交季的上层人士,返回到乡村后骄傲地向人们描绘或展示最新奇的物品,引来人们的羡慕和模仿。甚至在教堂里,这些人也受到特别的优待,人们都愿意聆听他们从伦敦带回来的最新时尚信息。根据当时一位作家所说,时髦的衣服款式传播得非常迅速,以至于“能够根据人们与伦敦的距离远近推测出衣服式样的变化。”

附录:一八五二年至一九一六年英国首相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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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居住在中欧、西欧的部落集团,其后裔散布在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等地。

 

[2]伦敦塔由一组古城堡组成,白塔位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