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萨·惠特尼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293]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他沉溺于鸦片,毒瘾很大。据我所知,他是由于在大学读书时产生了一种愚蠢的怪念头才染上这种恶习的。当时他读了德·昆西[294]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就把烟草浸在鸦片酊里之后吸食,以获得相同的效果。他和许多人一样,后来才发现这样做会上瘾,而且很难戒除。多年来,他吸毒成瘾不能自拔,亲属和朋友们对他非常厌恶,同时又为他感到惋惜。他的那副神态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面黄肌瘦,眼皮下垂,两眸无神,身体缩成一团,蜷曲在一把椅子上,一副落迫贵族的倒霉相。

一八八九年六月[295]的一个夜晚,有人在门外按铃,那正是一般人开始打哈欠、抬眼望钟的时刻。我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我的妻子把她的针线活放在膝盖上,脸上露出不快的样子。

“有病人,”她说,“你又得出诊了。”

我叹了口气,因为我忙了一整天,疲惫不堪,刚回到家里。

我听到开门声和急促的说话声,然后地毡上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我们的房门突然大开,一位女士身穿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走了进来。

“请原谅我这么晚来打搅您!”她刚开始说话,就克制不住自己,快步向前,搂着我妻子的脖子,伏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噢!我真倒霉!”她哭着说,“我多么需要得到一点儿帮助啊!”

“啊!”我的妻子掀开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尼。你可吓着我了,凯特!你进来我几乎看不出是谁!”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就直接跑来找你。”事情总是这样。人们只要有麻烦事,就来找我的妻子,就像黑夜里的鸟儿扑向灯塔似的[296]

“我们很高兴你来了!现在,你得喝一点兑水的酒,舒舒舒舒地,再跟我们说说是怎么回事,要不我先打发詹姆斯[297]去睡觉,你看好吗?”

“哦!不,不!我也需要医生的建议和帮助呢。是艾萨的事情,他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害怕极了!”

我作为一个医生,我妻子作为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听她诉说她的丈夫带来的苦恼,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尽量找一些话来安慰她——她知道她的丈夫在哪里吗?我们有可能帮她把他找回来吗?

看起来似乎有可能。她得到确切的消息说,最近他的烟瘾一发作,就跑到老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他在外放荡从不超出一天,每到晚上就抽搐着身体,垮了似的回到家里;可是这次他已经鬼迷心窍四十八个小时了。他现在一定正躺在那儿,和码头上的社会渣滓倒在一起吞云吐雾;或者正为了消除鸦片带来的影响而酣睡。在那儿——上天鹅闸巷[298]的黄金酒馆一定能找得到他,这一点她确信无疑。可是,她能怎么办呢?她,一个年轻羞怯的女子,又怎能闯进那样一个地方,把混在一群渣滓中间的丈夫带走呢?

情况就是这样,当然也只有一个办法。我能不能陪她去那里呢?转念一想,她又何必去呢?我是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对他有些影响力。如果我自己去,应该能处理得更好些。我答应她,如果他真的在她告诉我们的那个地方,我会在两小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在十分钟内,我就离开了自己的扶手椅和舒适愉快的起居室,乘上一辆双轮小马车,走在向东疾驶的途中了。这趟差事,当时我已觉得有点离奇,不过直到后来才显出它离奇到了何种程度。

找到这趟奇遇的起点并不难。上天鹅闸巷是一条污浊的小巷,隐藏在伦敦桥[299]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面。在一家出售廉价成衣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中间,有一条陡峭的阶梯通向一个黑色的洞穴似的入口,那就是我所寻找的地方。我叫马车停下来等着,然后顺着那阶梯走了下去。阶梯的石级中间已经被川流不息的醉汉们踩得凹了下去,门上悬挂着闪烁不定的油灯。借着灯光,我摸到门闩,然后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子里弥漫着浓重的棕褐色鸦片烟雾,靠墙摆放着一排排的木榻,就像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似的。

透过微弱的灯光,可以隐约看见东倒西歪的人躺在木榻上,有的耸肩低头,有的屈膝蜷卧,有的头颅后仰,有的下颔朝天,他们从各个角落里以失神的目光望着新来的客人。在厚厚的黑影里,有不少地方泛出了红色的小光环,微光闪烁,忽明忽暗。这是点燃的鸦片在金属烟斗里被人吮吸时的情景。大多数人安静地躺着,也有人喃喃自语,还有人用一种奇怪的、低沉而又单调的语声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这种谈话时而滔滔不绝,时而又突然中断,每个人都嘟囔着自己的想法丝毫不在意对方说什么。在远处有一个小炭火盆,旁边的三足木板凳上坐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双目凝视着火焰[300]

当我进屋时,一个面无血色的马来人伙计迅速走过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招呼我到一张空榻上去。

“谢谢你。我不会待很久,”我说,“我有一位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在这里,我要和他说话。”

在我右边有人蠕动并发出了声音。我透过暗淡的灯光看见惠特尼面色苍白,憔悴不堪,邋里邋遢,睁大眼睛盯着我。

“天哪!原来是华生。”他的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鄙,似乎每条神经都处在紧张状态,“我说,华生,几点钟了?”

“快十一点钟了。”

“哪天的十一点钟?”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301]。”

“我的老天!我以为是星期三。今天是星期三,你为什么吓唬人?”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双臂之间,开始放声痛哭起来。

“我告诉你,今天是星期五。你的妻子等你两天了。你应该感到羞耻!”

“对!我应该感到羞耻,不过你弄错了,华生,因为我只不过在这里待了几个小时,抽了三斗、四斗……我记不得多少斗了。但是我要跟你回去。我不该让凯特担心,可怜的小凯特呀!扶我一下!你雇马车了吗?”

“是的,就在外面,等着呢。”

“那我就坐车走吧。不过,我一定欠账了。看看我欠了多少,华生。我一点精神也没有,我一点也照顾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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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三足木板凳上坐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双目凝视着火焰。


我从两排挤满人的木榻间穿过,屏住呼吸,免得去闻鸦片令人作呕发晕的臭气,到处寻找掌柜的。我经过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老人时,觉得上衣下摆被人拉了一下,有人低声说:“走过去,再回头看我!”这两句话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低头一看,这话只能出自我身边的老人之口。可他现在还是和刚才一样,全神贯注地坐在那里。他瘦骨嶙峋,皱纹满面,衰老佝偻,一支烟枪拉在两膝中间,仿佛因为疲乏无力而滑了下去似的。我向前走了两步,再回过头,不觉大吃一惊,极力克制才没有失声喊叫出来。我看到他转过身,除了我,谁也看不见。他身体的形状已经舒展开了,脸上的皱纹也消失了,昏花空洞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坐在炭火盆边望着吃惊的我而咧嘴发笑的,不是别人,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暗暗示意叫我到他身边,随即转过身,再以侧面朝向众人时,又显出一副浑身颤抖,嘴唇哆嗦的龙钟老态。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尽量把声音放低,”他回答,“我耳朵很好。如果你肯帮个大忙,打发开那位瘾君子朋友,我很高兴和你说几句话。”

“我在外面有一辆小马车。”

“那就让他坐马车回家吧!你可以放心,因为他显然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惹事生非了。我建议你再写个便条,托马车夫捎给你的妻子,说咱俩又搭上伴啦。你在外面等一会儿,我五分钟之内就出来。”

要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请求都是很难的,因为它们总是极其明确,又总以这样一种巧妙的温和态度提出来。总之,我觉得,惠特尼只要登上马车,我的使命实际上就已经完成了。[302]在这之后,再也没有比和我的老友一起去进行一次非同寻常的冒险更好的事了,而冒险对他来说,却是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我用几分钟时间写好便条,替惠特尼付清了账,带他出去上车,目送他在黑夜中辚辚而去。不久,一个衰老的人从那鸦片烟馆里出来,这样我就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在街上结伴而行了。在大约两条街的路程里,他总是驼着背,东摇西晃,蹒跚而行了。然后,他迅速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站直了身体,爆发出一阵尽情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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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华生,我估计,”他说,“你想象我在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你从医学观点来看也并不反对的小毛病之外,又添了鸦片瘾吧。”

“我当然很惊奇会在那里看到你。”

“不过不会比我在那里看到你更惊奇。”

“我来找一位朋友。”

“而我是来找一个敌人的。”

“敌人?”

“是的,一个我天然的敌人,或者,要让我说的话一个我天然的猎物。简单来说,华生,我正在进行一场很不平常的侦查。我打算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到一点线索,就像我从前干过的那样。如果在那烟馆里有人认出我来,那么,顷刻之间,我的性命就会断送掉了。以前我曾为自己的目的去那里侦查,那个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303]就发誓要找我报仇。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板门,离保罗码头的拐角处不远,它能说得出一些在月黑风高之夜从里面运出的东西的奇怪故事。”

“怎么!难道你指的是尸体?”

“唉,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从每个在那烟馆里被搞死的倒霉蛋身上得到一千镑,我们就成了财主啦。这是沿河一带最凶险的死亡陷阱,我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能进去,但出不来。不过我们的陷阱也应该设在这里。”他把左右手的食指放在上下唇之间,吹出尖锐的口哨,远处也回响起同样信号的哨声,不久就听到一阵辚辚的车轮声和轻快的马蹄声。

“现在,华生,”一辆高大的双轮单马车[304]从黑暗中驶来,车身两旁的灯射出了黄色的光芒。“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如果我能帮上你的话。”

“哦,靠得住的伙伴总是有用的;一个案件记录者就更没的说了。我在杉园的房间有两张床。”

“杉园?”

“是的,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进行侦查时就住在那里。”

“那么,它在哪儿?”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我们要走七英里。”

“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当然,不过你很快就能知道所有的情况了。从这儿跳上来!很好,约翰[305],不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等着我,十一点钟左右。放开缰绳吧,再见!”

他轻轻抽了一下那马,马车就开始疾驰,经过一条条漆黑而寂静无人的街道。然后,路面渐渐宽阔起来,直到我们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沉沉的河水缓缓地流着。向前望去是一片堆满碎砖和灰泥的单调的荒地,只有巡逻警的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某些留连忘返的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的狂歌滥吼,才偶尔或打破了寂静。散乱的云朵缓缓地飘过天空,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福尔摩斯安静地驱车前进,头垂胸前,仿佛陷入沉思。我坐在他身边,非常纳闷这件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竟使他耗费如此之大的精力,但又不敢打断他的思绪。我们驱车走了好几英里,来到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才摇摇身子,耸耸肩,点燃了烟斗,显出对自己的工作表示满意的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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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抽了一下那马,马车就开始疾驰。


“你有保持缄默的天赋,华生,”他说,“这使你成为非常难得的伙伴。我向你保证,有一个可以交谈的朋友,对我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自己的想法不是能让人完全满意的。我不知道,今晚那位可爱的年轻女士到门口来迎接我时,我该对她说些什么。”

“你忘了我是一无所知的。”

“在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正好有时间对你讲明本案的一些事实。看起来似乎简单得出奇,但是,我却不知该如何入手。毫无疑问,线索很多,但我抓不到头绪。现在,华生我来简单扼要地把案情讲给你听,也许你能在对我来说的一片漆黑之中看到一线光明。”

“请说吧。”

“几年前——准确点说,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有位绅士,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来到李镇。这个人显然很有钱,他购置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修整得很漂亮,以上流社会的方式生活着。他逐渐和邻近的许多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娶了一位当地酿酒商的女儿为妻,生下两个孩子。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都有投资。按照惯例,他每天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今年三十七岁,没有不良癖好,堪称良夫慈父,而且受人欢迎。我可以再补充一句,我们已查明,目前他的全部债务,共计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及郡县银行[306]里就有存款二百二十镑。因此,没有理由认为他会因财务问题而苦恼。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发前他说有两件重要事情要办,还说要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说来也巧,那个星期一,在他出门后不久,他的太太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一个贵重的小包裹——她一直等着的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307]办事处等她去取。好了,如果你熟悉伦敦的街道,就会知道那公司的办事处在弗雷斯诺街[308]。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上天鹅闸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些东西,然后到公司办事处去,取出包裹,在回车站的路上,走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明白了吗?”

“非常清楚。”

“如果你还记得,星期一那天天气十分炎热[309],圣克莱尔太太缓步而行,四下张望,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发觉自己不喜欢周围的那些街道。正当她走过天鹅闸巷时,突然听见一声喊叫或哀号,接着看到她的丈夫从三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好像在冲她招手,把她吓得浑身发冷。窗户是开着的,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脸,据她说他那激动的样子非常可怕。他向她拼命地挥手,但忽然消失了,好像被身后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一下子猛拉回去一样。就在那转瞬之间,她那双女人特有的敏锐眼睛注意到了一个异常的地方:虽然丈夫穿的是他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的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

“她确信他出了什么事故,便顺着台阶飞奔而下——那房子就是今晚你看到我的那个烟馆——闯进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阿三,他把她推了回来。接着又来了一个丹麦助手,他们一起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心里充满了无穷的怀疑和恐惧,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想不到非常幸运,在弗雷斯诺街头,遇见了正准备去值班的一位警官和几名警察。那警官同两名警察随她回到了烟馆。尽管烟馆老板再三阻拦,他们还是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在屋子里看不出任何他在那儿待过的迹象。事实上,除了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似乎住在那里之外,整层楼没有见到任何人。那家伙和印度阿三同声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栋房子的前屋。他们的矢口否认让巡官感到无所适从,并且几乎认为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可这时,她突然大喊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把盒盖掀开,哗地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积木——这正是她丈夫曾答应带回家去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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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梯口,她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阿三,他把她推了回来。


“这个发现,加上那瘸子明显的惊慌失措,使巡官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所有房间都进行了仔细检查,结果表明一切都和一件可憎的罪行有关。前屋陈设简单,作为起居之用;它通向一间小卧室,从小卧室望出去,正对着一段码头的后面。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块狭窄的土地,退潮时是干涸的,涨潮时则被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宽敞,是从下方开的。在检查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有血迹,还有几滴血落在卧室的地板上。在前屋中有一条帘子,在它的后面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那件外套。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从这些衣物上看不出有什么暴力的痕迹,此外也看不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他显然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没有发现别的出路。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看来,他想游泳逃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这场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正涨到最高点[310]

“再来说说那些似乎与本案有直接牵连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出了名的劣迹昭彰的人;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几秒钟之后,他就已经在楼梯脚那里了,也就是说,他最多不过是这桩罪行的一个帮凶而已。他分辩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并且申明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都一无所知。对(对那位下落……)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出现在那屋子里的原因,他也说不出为什么。

“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就是这些。那个阴险的瘸子住在三楼,一定是最后一个亲眼看见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他那丑恶的面孔,常到旧城区来的人们是非常熟悉的。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的干涉,就装作卖蜡火柴[311]的小贩。从针线街[312]向下走不远,你可能就会在左手边注意到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腿,把少得可怜的几盒火柴放在膝盖上。由于他有着一副令人同情的样子,施舍给他的小钱就像雨点般落在人行道上他身边那顶油腻的皮帽里。当我想到要对他的乞讨生涯进行调查之前,我就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在调查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对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有如此之多的收获而感到吃惊。你看,他的形象是那么异常,没有一个从那里经过的人会注意不到。蓬松的橙色头发;苍白的脸上有一块可怕的伤疤,这块伤疤,一收缩就把上唇的外缘翻了上去;一副哈巴狗似的下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它们和头发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显示出他和一般乞丐不同。而且,他的智力显然也是超群的,因为无论过路人投给他的是什么破烂东西,他都有话可说。现在我们知道,他就是那个在烟馆里寄宿的人,并且也是最后一个目睹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位绅士的人。”

“可是,一个瘸子!”我说,“他一个人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怎么样?”

“从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看,他是个残疾人;但是,在其他方面,他显然是有力气和营养充足的人。华生,你的医学经验当然会告诉你,一肢不灵的弱点,常常因为其他肢体的格外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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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的干涉,就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


“请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看到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警察用车护送她回家,因为她留在现场对侦查并没有帮助。巴顿警官负责本案,他把那些屋子全部仔细检查过了,但没有发现对破案有所启发的东西。当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立刻逮捕休·布恩,让他得到了可能和那印度朋友互相串供的几分钟时间。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受到搜查,但并未发现任何可将他定罪的证据。的确,他的衬衫右手袖子上有些血迹,但他指着自己的无名指上靠近指甲的伤口,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他还说不久前自己曾到窗户那边去过,那里的血迹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决否认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对于在他的房间里发现的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感到迷惑不解。而对圣克莱尔太太看到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前这件事,他说她一定是疯了,要不就是在做梦。之后,尽管他大声抗议,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另一方面,警官依然留在那所房子里,希望在退潮后找到一些新的线索。

“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在那泥滩上他们没有找到最不愿意找到的东西——也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本人,而找到了他的外套。这件上衣孤零零地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能想象出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什么吗?”

“我想象不出来。”

“是的,我想你是猜不到的。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硬币——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313];这就解释了这外套为什么没有被潮水卷走。但人的身体就是另一回事了。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水流在退潮时非常汹涌。看来很可能是这沉甸甸的外套留了下来,而被剥光衣服的躯体却被河水卷走了。”

“不过,我记得你说,所有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外套?”

“不,先生,不过这件事也许能够解释。假定布恩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而且没有人亲眼看见此事;那时他还要干什么呢?当然,他立刻会想到消灭那些泄露真相的衣服。他会抓起衣服来,准备抛出窗外。而这时,他会想到,那件外套在水里会浮起。他已经没有时间了,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为了上楼而在楼下吵闹,也许他已经从印度同伙那里听说一批警察正沿着大街向这个方向跑来。现在已刻不容缓。他一下子冲到藏着自己在乞讨里积累起来的硬币的地方,能抓多少就抓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以确保那件外套能够沉到水底。他把外套抛出去之后,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但已经听到了楼下匆促的脚步声。警察已经上楼来了,他仅仅来得及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确实有可能。”

“咱们可能暂时把它当成一个有用的假定,因为还没有比它更好的假定。我已经说过,休·布恩被捕了,并被关到警察局里,可就是拿不出任何东西来证实他以往犯有什么罪行。多年以来,他是尽人皆知的以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似乎是十分安静而无害。现在事情就这样摆在面前,应该解决的问题也一样还远远没有解决。内维尔·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么?他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和他的失踪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我的经历中,我想不起有什么案件像这次一样,乍看之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多困难。”

歇洛克·福尔摩斯详细讲述这一连串奇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正飞快地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把那些零零落落的房子都甩在后面。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而行,福尔摩斯讲完的时候,我们正从两个荒凉的村庄之间驶过,有几家窗户里闪烁着微弱的灯光。

“我们已经到了李镇的外围,”我的伙伴说,“在短短的旅途中,我们竟然接触了英格兰的三个郡[314],从米德尔塞克斯出发,经过萨里的一角,最后到了肯特郡。你看到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在灯旁坐着一位女士,她心急如焚,敏锐的耳朵无疑已经听到我们马蹄的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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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下子冲到藏着自己在乞讨里积累起来的硬币的地方,能抓多少就抓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以确保那件外套能够沉到水底。


“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件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调查[315]。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热情地安排了两个房间供我使用。你可以放心,她一定对我的朋友和同事表示热烈欢迎。华生,在没有得到她丈夫的消息之前,我可真怕见她。我们到啦。”

我们在一处坐落在庭院中的大别墅前停下车,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跟着福尔摩斯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小而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的时候,楼门洞开,一位白肤金发的娇小妇人站在门口,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领口和袖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纱边。她在灯光照耀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显露出热切的感情。她微微弯腰,探首向前,用渴求的目光凝视着我们,双唇微张,好像要提出询问的样子[316]

“怎么样?”她喊道,“怎么样?”她看到我们是两个人,发出了充满希望的喊声;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那声音就变成了痛苦的呻吟。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没有坏消息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们工作了一整天,一定很辛苦。”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他在过去的几个案子里对我的帮助极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起调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热烈地和我握手,“如果您了解到我们所受的打击来得多么突然,我相信您就能原谅我们招待不周的地方。”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过多次战役的老战士,就算不是,也请您不必如此客气。对您或者对我的老朋友,如果我能够帮上忙的话,那我真是太高兴了。”

“福尔摩斯先生,”当我们走进灯光明亮、桌上摆好了冷餐的餐室时,圣克莱尔太太说,“我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请您给我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不是歇斯底里的女人,也不会动不动就晕倒[317]。我只想听听您真实的意见。”

“在哪方面?”

“请说心里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似乎对这个问题感到很尴尬。“请告诉我实话,现在!”她重复着,站在地毯上目光向下直盯着他,此时他正仰身坐在一把柳条椅里。

“那么,太太,说老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您认为他死了?”

“是的。”

“被谋杀了?”

“我没有这样说。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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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先生,”当我们走进灯光明亮、桌上摆好了冷餐的餐室时,圣克莱尔太太说,“我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请您给我一个坦率的回答。”


“他是在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您愿意解释一下我今天为什么接到了他的信?”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像触了电似的。“什么!”他咆哮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着,高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抓住那张纸,在桌子上把它摊开,挪过灯来,仔细地审视。我离开坐椅,从他背后注视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葛雷夫赞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是今天,或者说昨天,因为此刻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道,“肯定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信封上不是,可里面的信却是他写的。”

“我还认为,不管是谁写的信封,他都得去问地址。”

“您为什么这么说?”

“这人名,您看,完全是深黑色的,说明是写完后自然晾干的。其他的字是灰黑色,这说明写完后被墨纸吸过。如果是一起写的,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就不会有些字是深黑色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只能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当然是件小事,但没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哈!随信还附了件东西呢!”

“是的,这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确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匆忙中使用的笔迹,和平时的笔迹不一样;但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的。这是一个大错误,也许需要一些时间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后环衬上的,纸上没有水印。它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今天从葛雷夫赞德寄出的。哈!信封口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的人一直在嚼烟草[318]。太太,您毫不怀疑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肯定。这是内维尔的笔迹。”

“而且还是今天从葛雷夫赞德寄出的。好吧,圣克莱尔太太,乌云正在散去,虽然我不敢说危险已经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走入歧途。那戒指归根到底,证明不了什么。它可以是从他手上取下来的。”

“不,不,这是他自己的笔迹啊!”

“很好。不过,它也许是星期一写的,直到今天才寄出来。”

“那是可能的。”

“如果是这样,在这段时间里也可能发生许多事。”

“噢,您别老是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一定没出事。我们之间有一种敏锐的感应。如果他遭到不幸,我是会感觉到的。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天,他在卧室里割破了手,而我在餐室里,心里就知道出了什么事,所以立刻跑上楼去。您想,我对这样一件小事都能反应得这么快,对于他的死,我又怎么会毫无感觉呢?”

“我见到的例子太多了,不会不知道一位妇女的感觉也许会比一位推理家的论断更有价值。在这封信里,您也的确得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感觉。不过,如果您的丈夫还活着,而且还能写信的话,他为什么还待在外面不回家呢?”

“我想象不出来。这是不可理解的。”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有说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看见他时是不是大吃一惊?”

“非常吃惊。”

“窗户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也许可以呼唤您了?”

“可以。”

“但照我的理解,他仅仅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是的。”

“您认为是呼救的声音吗?”

“是的,他挥动了他的双手。”

“但那也可能是吃惊的叫喊。他在出乎意料的情况下看到了您,这种惊奇也可能会使他举起双手,对吗?”

“这是可能的。”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拽回去的吗?”

“他突然地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没看见房间里还有别人?”

“没有,但那个可怕的人承认自己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在楼梯脚下。”

“的确如此。就您所看到的,您的丈夫穿的还是他平常的那身衣服吗?”

“硬领和领带没有了。我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以前提到过天鹅闸巷没有?”

“从来没有。”

“他曾经显露出抽过鸦片的任何迹象吗?”

“从来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些正是我想弄清楚的要点。让我们吃点晚饭,然后去休息一下,因为明天也许要忙碌一整天呢。”

一个宽敞舒适的房间,放着两张床,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钻到被子里去了,因为在这一夜的冒险之后已经精疲力竭。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数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案情,并从各个角度进行观察,直到谜团水落石出,或者确定自己搜集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我马上就发现他准备坐一整夜。他脱下了上衣和背心,穿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319],随后在屋子里到处乱找,把他床上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都收拢到一起。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了一个东方式的沙发,然后盘腿坐到上面,面前放着一盎司浓烈的板烟丝和一包火柴。在幽黯的灯光中,只见他端坐在那里,嘴角叼着一支欧石南根的旧烟斗,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唇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默然不语,纹丝不动。灯光闪耀,映照出他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渐渐坠入梦乡,而他依然这样坐着。有时我大喊一声从梦中惊醒,发现他还在这样坐着。最后,我睁开双眼,夏日的阳光正照进房来。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在盘旋缭绕,冉冉上升。浓厚的烟雾弥漫满屋,临睡前我看到的板烟丝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了。

“醒了吗,华生?”福尔摩斯问道。

“醒了。”

“早上赶车出去玩玩如何?”

“当然。”

“那就穿上衣服。还没有人起床,不过我知道那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把马车弄出来的。”他边说边咯咯地笑了起来,眼中闪烁着光芒,似乎和昨夜那个苦思冥想的身影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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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在盘旋缭绕,冉冉上升。


我穿衣时看了一下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床,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320]。我刚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回来了,说马僮正在套车。

“我要检验一下自己的小小推论,”他拉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正站在一个全欧洲最愚蠢的白痴面前!我该被一脚从这儿踢到查林十字街[321]去!不过我想,现在我已经找到解开这个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哦,我不是开玩笑。”他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就补充了一句,“我刚到那里去过,已经把它拿出来放进格拉德斯通提包[322]里了。走吧,伙计,咱们看看钥匙能不能对上锁。”

我们尽可能放轻脚步走下楼梯,刚一出门,就沐浴在了明媚的晨曦中。套好的马车停在路边,那个衣服尚未穿好的马僮在马头旁等待着。我们跳上车,顺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有几辆运蔬菜进城的农村大车在走动,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依然寂静无声,死气沉沉,仿佛还在睡梦中。

“有些地方显示出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案子,”福尔摩斯催着马向前疾驰,“我承认自己之前瞎得活像鼹鼠。不过学聪明再晚,也总比不学强。”

当我们经过萨里一带[323]的街道时,城里起床最早的人才刚开始睡眼惺忪地望向窗外的阳光。马车驶过滑铁卢桥,快步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保街[324]。警务人员很熟悉福尔摩斯,门旁两个警官向他敬礼。一个警官牵住马头,另一个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布拉德斯特里特警官[325],先生。”

“啊!布拉德斯特里特,你好!”

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警官走下石板坡的甬道,头戴鸭舌帽,身穿带盘花纽扣的夹克衫。

“我想和你私下谈一谈,布拉德斯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到我的屋子里来。”

这是一间类似办公室的小房间,桌上放着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凸出地安在墙上。警官临桌坐下。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为了乞丐休·布恩来的。这人被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已经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规矩吗?”

“哦,很规矩。不过这坏蛋脏透了。”

“他很脏吗?”

“对,我们能做的全部就是让他洗了洗手。他的脸黑得像个补锅匠。哼,等案子定了,他就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就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很容易。跟我来,您可以把提包放在这里。”

“不,我想还是拿着它好。”

“很好,请跟我来!”他带着我们走下一条过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下去。我们来到了一处墙上刷着白灰的走廊,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右边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警官往里看了看。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透过栅栏往里瞧,那囚犯面向我们躺着,正在熟睡,呼吸缓慢而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自己的职业相称的粗料子衣服,一件染了色的衬衫从破烂的外套裂缝里露了出来。的确像警官说的那样,这家伙污秽肮脏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即使如此,脸上的污垢还是掩盖不了他那可憎的丑陋: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很宽的旧伤疤,伤疤收缩后就会让上唇的一边向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像是在号叫的样子;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覆盖着两眼和前额。

“是个美人儿,是不是?”警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想了个给他洗一洗的办法,还自作主张地带了些工具来。”他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提包,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让我吃了一惊。

“哎呀!您真是个爱开玩笑的人!”警官轻声地笑了起来。

“现在,如果您愿意做件大好事,悄悄打开这扇门,咱们很快就能让他变成一副更体面的相貌。”

“没问题,那又有何不可?”警官说,“他这副样子不会给保街看守所增光,对不对?”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我们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侧了侧身子,又进入了梦乡。福尔摩斯弯下腰,在水罐里蘸湿了海绵,在囚犯的脸上使劲地抹了两下。

“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他喊道,“这位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种场面。那个人的脸被海绵剥下了一层皮,就像剥树皮似的。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横亘在脸上的可怕伤疤和那显出一副可憎冷笑的歪唇也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也被揪掉了。在床上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愁眉苦脸但模样俊秀的人,一头黑发,皮肤光滑。他揉了揉眼,凝神打量着周围,睡眼惺忪,不知所措。忽然他明白事已败露,不觉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把脸埋进了枕头里。

“天哪!”警官叫道,“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我在照片上见过他。”

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说,“就算这样吧,”他说,“请问,你们准备以什么罪名控告我?”

“控告你杀害了内维尔·圣……好吧,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做自杀未遂。”警官咧嘴笑道,“哼,我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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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提包,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让我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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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愁眉苦脸但模样俊秀的人,一头黑发,皮肤光滑。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显然我就没犯罪。因此,我是受到非法拘留。”

“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要是相信自己的妻子的话,本可以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因为自己的父亲而感到羞耻。天哪!多么难堪啊!我可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在床上坐在他身边,友善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他说,“当然那就难免被宣扬出去。不过,只要你能使警方相信,这只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控告的小事,我想就没什么理由把案子的细节公诸于众。我相信布拉德斯特里特警官会把你对我们说的话记录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然后,这案子就根本不会上法庭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激动地高喊起来,“我宁愿被关进监狱,唉,甚至被处决,也不愿把我那痛苦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326]的一位小学校长,我在那里受过极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酷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的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而这成了我冒险的开端。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做过演员,当然也学到过一些化装的技巧,并曾以这些技巧闻名于剧场后台。于是我利用了这种本领,先用油彩涂脸,然后为了尽量装成惹人怜悯的样子,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了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我把嘴唇的一边向上翻起来,戴上一头红发,再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商业区选定了一个地方,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在乞讨。我干了七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竟得到二十六个先令四个便士[327],这让我大吃一惊。

“我写完了报道,这件事也就置之脑后了。直到某次,我为一位朋友背书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到传票让我赔偿二十五镑,我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接着忽然心生一计。我央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了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来,到城里去乞讨。只过了十天,我就凑齐了钱,还清了这笔债。

“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象,当我发现,只要自己在脸上抹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安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到两英镑的时候,再让我安心去做那一星期只能挣这么多钱的辛苦工作,是多么不容易了。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的心里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328]占了上风。我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着我那一副可怕的面容所引来的恻隐之心,让铜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家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每天早上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又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那个印度老板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所以会为我保密。

“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已经积累了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善于化装和巧于应付的特殊才能,而这两方面又越练越精,就使得我成为城里人尽皆知的人物。每天,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口袋,如果哪一天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运气不济了。

“钱越多,我的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真实职业。我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道我究竟干的是什么。

“上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无意中向窗外望去,竟发现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看着我,这使我惶恐万分。我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遮住脸,立刻跑去找那个印度老板,请他阻止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见她在楼下的声音,但知道她暂时还上不来。我飞快地脱下衣服,穿上那一身乞丐装束,涂上油彩,戴上假发。即使妻子的眼睛也无法识破这伪装。不过我马上又想到,也许这屋子要被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连忙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竟把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又碰破了。平常我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于是我刚把其中的铜板掏了出来,塞进外套口袋里。我抓起这件外套,扔出窗外,它掉进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我本想把其他的衣服也扔下去,但就在这转瞬之间,警察已经冲上楼来。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没过几分钟,我发现自己没有被认出来,反而被当做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而被逮捕了。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需要我解释的地方。我当时下决心尽可能地保持化装的样子,所以宁愿脸上脏一点也没关系。我知道妻子一定焦急万分,就取下了戒指,趁警察不注意的时候,托付给那印度老板,还写了几行字,告诉她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哪!这一个星期可真够她受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拉德斯特里特警官说,“我能理解,他很明白想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困难的。大概他又把信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把它忘了几天。”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正是这样。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乞讨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很多次,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拉德斯特里特说,“如果你想让警察局不声张出去,那么休·布恩必须从此消失。”

“我已经最郑重地发过誓了。”

“这样的话,我想我们大概也就不会再深究下去了。不过,你如果下次再犯,那我们就要全部公开。福尔摩斯先生,我得说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这个案件!我想知道您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全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才得出来。我想,华生,如果我们坐车回到贝克街,正好赶上吃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