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文艺观中的侦探小说
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主义文艺成为了中国文学的唯一道路。五十年代初,对国际革命文艺的崇尚成为中国文学的一大潮流,苏联文学几乎主宰了中国文学的走势。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发表周扬的文章《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中国文学前进的道路》,文章中说:“摆在中国人民,特别是文艺工作者面前的任务,就是积极地使苏联文学、艺术、电影更广泛地普及到中国人民中去,而文艺工作者则应当更努力地学习苏联作家的创作经验和艺术技巧。特别是深刻地去研究作为他们创作基础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于是,五十年代出版了大量旧译和新译的苏联文学作品和文学理论著作。随着这股风潮,苏联五六十年代兴起的侦探题材文学也逐渐被译介到中国。
高尔基说过,侦探小说“是真正的资产阶级文学,它的主要英雄是骗子、窃贼,随后是探子,再后又是窃贼,不过是上流窃贼罢了”。在苏联,类似福尔摩斯式的侦探小说是没有的,侦探小说的某些元素被苏联作家运用到了惊险小说中去:
以侦查人员的冒险故事、揭发奇怪的罪行为内容的侦探小说在我国没有得到发展。革命民主主义者所教养出来的俄国社会是不容许对密探加以赞美的。在我国的土壤里产生不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得鲁任宁《论惊险小说的样式》,1955)
苏联的文艺家们认为,惊险小说拥有比侦探小说更悠久的传统,而且惊险小说是符合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要求的,就像十九世纪初期和中期,欧仁·苏与乔治·桑的小说广泛地反映出了空想社会主义思潮。而在十九世纪末期,以福尔摩斯为代表的惊险小说(侦探小说)具有新的、反动的倾向:
柯南·道尔在西方的追随者根本背弃了道德,把罪犯的秘密归结到这样一个问题(在两个人,三个人或者四个人当中谁是凶手)的迷宫。读者和密探是从怀疑所有的人开始的。在读者的思想上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每个人都可能是凶手,犯罪对每个人都是极自然的事情。……
对于我们来说,正面人物的问题乃是一个中心的问题。人物应该做为一个共产主义性的英勇骑士而使读者一目了然。他不用各种嫌疑来玷污忠诚的人,他警惕地保卫着人民,戒备着在苏联微不足道的、最后注定灭亡的,然而是凶恶、危险的敌人。(得鲁任宁《论惊险小说的样式》,1955)
史高莫洛霍夫在《苏联文学中的警惕性主题》(1953)中更清晰地指出了社会主义作家所担负的责任:
苏联作家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负有特殊的责任。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称号使作家有义务经常用艺术语言这个有利的工具来教育苏联人民,来要求他们以机警和不妥协的态度对待一切敌对的、否定的、腐朽的、死气沉沉的东西,对待阻碍我们前进的一切东西。
作家的任务就是表现和揭示普通苏联人崇高的精神品质,而永远目光炯炯地保持警惕,善于认清和暴露敌人、撕掉敌人的假面具,这就是苏联人的典型特征之一。
这样一来,以反特斗争为主的惊险小说成为了苏联侦探题材作品的最主要类型。而且这类作品和福尔摩斯式的浪漫主义不同,讲求的是现实主义。可以说,是对福尔摩斯及类似作品的否定。但是,在特定的政治条件下,这样的现象也是不难理解的。
在苏联,惊险小说还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有名望和受人尊敬的作家不写惊险作品,评论家不去过问,文学研究家和历史家也从不谈起它,似乎它属于第三流文学。但是读者对这种题材的作品却相当追捧。有多家出版社固定出版惊险小说丛书,比如军事出版社的“军事惊险丛书”、劳动后备出版社、儿童出版社、青年近卫军出版社的“惊险丛书”等等。
苏联惊险小说引入中国的背后,竟然也和福尔摩斯故事有着一定的联系。中国青年出版社的编辑黄伊在《尘封已久的往事》中回忆一九五五年肃反运动之前,中宣部、团中央和总工会联合组成调查组,调查读者喜欢读什么,结果发现人们确实喜欢读福尔摩斯。于是他们决定寻找“替代读物”来代替福尔摩斯,又继续对既能吸引读者、又是“健康”的读物进行调查,结果发现是苏联的反特惊险小说。他们认为,这种小说的情节生动丰富,主人公是英雄,又歌颂新生的国家。于是,有关部门抽调了大批编辑、翻译组成强有力的班子,专门翻译出版苏联的反特惊险小说。
反特惊险小说的出版确实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一九五三到一九五五年间,上海潮峰出版社出版了“苏联冒险小说译丛”,包括阿达莫夫的《驱魔记》等多部作品。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尼古拉·托曼的《在前线附近的车站》(1955,中文版出版日期,下同)、小说集《红色的保险箱》(1955)、B.乔尔诺斯维托夫的《损兵折将》(1956)等。群众出版社出版了B.乔尔诺斯维托夫的《蓝箭》(1956)等。被称做苏联惊险小说典范的卡维林的《船长与大尉》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59)。基于内部政治现实需要与外部苏联作品的影响,中国也出现了以肃反反特为主题的作品。它们以“抓特务”为基本套路,成为中国公安法制文学的开端。
苏中文艺界对于福尔摩斯故事的评价
不管怎样,苏中两国的读者对福尔摩斯和以其为代表的侦探小说都不陌生,在中国提及近代文学,也无法绕过数量庞大的福尔摩斯翻译作品。那么,我们来看看当时的苏中文艺界对此是如何评价的。
得鲁任宁在《论惊险小说的样式》中对于柯南·道尔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这位作家(柯南·道尔)是创造故事情节的大师。同时,犯罪者的个性决定了每一篇小说的特殊情况。……他毕竟表现了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道德畸形儿的各种面貌,……但是,柯南·道尔及其福尔摩斯并没有深入到犯罪的社会根源里去,这位天才洋溢的密探,归根结底,看来像个缺乏远见,目光狭小的生意人。他缺乏一个正义斗士的那种魅力,与他那个世纪的进步思想有着很大的距离。
至少得鲁任宁承认福尔摩斯故事情节的魅力。但是,在中国,福尔摩斯并没有受到这样的待遇。对待清末民初出现的侦探小说翻译热潮,中国研究者要么视而不见、从不提及,要么把它与当时文坛风靡一时的鸳鸯蝴蝶派作家联系在一起,斥之为“宣扬凶杀色情”,只是“利用科学上的发明故弄玄虚地制造一些惊险离奇的情节”(《中国文学史》,北京大学中文系一九五五级集体编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贬之为“小说中的逆流”(《中国翻译文学简史》,北京大学西语系法文专业五七级全体同学于一九六○年编著,未正式出版)。视而不见的态度可能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认为侦探小说(包括翻译侦探小说)属于通俗文学,不能登上文学史的大雅之堂,因而无视其存在,采取鸵鸟政策。后一种观点则明显以偏概全,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这种类型的作品,结论显得草率、粗暴。我们不妨来看一段针对近代翻译侦探小说比较详细的论述:
这一时期(近代)的翻译文学中也出现了很多有害的东西,侦探小说、言情小说的数量,约占当时翻译小说的一半,加上所谓“冒险”“侠情”“神怪”小说,风靡一时,形成一股反动的逆流,它们用曲折离奇的情节迷惑读者,当时流行最广的翻译侦探小说有英国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法国冯利塞勒勃朗的《亚森罗苹》等。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传遍了世界各国,在中国,他的作品的重译本、节译本、选译本充斥书坊,像《福尔摩斯侦探案》《福尔摩斯侦探第一案》《福尔摩斯最后之奇案》《福尔摩斯再生案》《新译包探案》《歇洛克奇案开场》,此外还有《恐怖窟》《红发会》等等达数十种之多。其他比较闻名的有英国马利孙的《马丁休脱侦探案》、法国嘉宝尔的《一百十三案》、美国讫克的《聂格卡脱侦探案》等等,名目不一,数量繁多,也难一一枚举。
侦探小说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它的内容总是提出一些盗窃凶杀案,经过官方或私方侦探的一番曲折审查,终于案情大白,犯人伏罪,“这是真正的资产阶级的文学,它的主要英雄是骗子、窃贼,随后是探子,再后又是窃贼,不过是上流窃贼罢了”。(《高尔基论文学》)归根结蒂,它是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资本主义服务的。
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成了这类小说得以传人的社会基础,所以在这个时候,侦探小说的译本充斥书肆,流毒全国。(《中国近代文学史稿》,复旦大学中文系一九五六级中国近代文学史编写小组编著,中华书局,1960)
曾经也是旧派小说家的范烟桥,在建国后将二十年代旧作《中国小说史》的民国部分大幅改稿,成为《民国旧派小说史略》,收入魏绍昌选编的《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史料部分)》(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其中对翻译侦探小说做了这样的论述:
翻译小说之中,外国侦探小说之翻译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一则因为它的曲折紧张的情节与书中主要人物的机智与冒险行为,可谓与中国的武侠小说异曲同工,加以结构布局之巧妙,深为读者所迷恋,因之翻译种数起初虽不是太多,但发行数量却是惊人。二则外国小说之翻译工作,自新文艺兴起以后,逐渐由旧派移转到新派译者的手上,但侦探小说一门,则自从以文言翻译《福尔摩斯探案》开始,直至以后的许多长短篇侦探小说的翻译及刊载,都仍属旧派小说著译者及他们所办的刊物所掌握。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散布强暴和凶杀思想的黄色侦探小说的泛滥,移译的数量日渐增多,且以此为主体办起了侦探小说的专门刊物,(在抗战以后上海有《大侦探》、《蓝皮书》等属于此类)其不良倾向日益增长,不可闻问了。
侦探小说在晚清已有译作,第一部《福尔摩斯探案》登在第一期的《新小说》杂志上。柯南道尔这部探案集塑造了侦探福尔摩斯和书记华生的形象,人物情景描写细腻,结构巧妙,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书中所提供的重视实地调查、细致观察,应用理化、医学知识来研究物证,及运用归纳、分析的推理方法来判断事实等的侦探方法,又具有相当高的科学价值。(但其单纯依靠个人才智来进行侦探活动,不依靠广大群众的思想和方法上的缺陷,这是应该指出的。)
其中说福尔摩斯探案最早刊登在《新小说》上是明显的错误。尽管作者对福尔摩斯持肯定态度,但是很明显受到当时文艺界对侦探小说看法的影响。
福尔摩斯建国后的首次翻译以及遭遇
在这样的背景下,隶属于公安部的群众出版社组织翻译出版了“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总计三部,分别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57,倏萤译);《四签名》(1958,严仁曾译);和《血字的研究》(1958,丁钟华、袁棣华译)。编辑在前言中论及出书的目的时谈到:“他(福尔摩斯)能利用各种巧妙的侦察手段和推理的方法来调查与案情有关的线索。他善于从错踪复杂的情节中剥去各种假象的外衣,抓住实质。他能根据后果和残缺不全的痕迹,合理地推断出案件登展的过程,终而挖出元凶。”这些都是福尔摩斯探案的特点和优点,而且对社会主义也并非没有借鉴意义。
当时译介的西方文学作品很少,翻译侦探小说更是绝无仅有。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翻译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关注,而且销量甚广。但是,舆论导向却对此提出了批评意见。
作为出版方的群众出版社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当时,群众出版社除了福尔摩斯故事外,还出版了大量苏联惊险小说,而当时中苏关系已经恶化。中宣部在一次内部通报中批评群众出版社出版了太多苏联反特惊险小说,认为苏联克格勃那套神秘主义的东西不应完全提倡,甚至有很多青年因此受到消极影响,造成疑神疑鬼。在这个内部通报的后面,附带批评群众出版社“还出了福尔摩斯侦探集这种资产阶级的文艺作品”。
《读书》杂志一九五九年第五期“答读者问”栏目刊登的刘堃《怎样正确地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是这时期对福尔摩斯探案最具代表性的解读。有读者来信说,群众出版社从一九五七年起陆续出版了福尔摩斯探案后,在读者,特别是在广大青年读者中引起了广泛的注意,而且大家对这些书的认识很不一致。来信询问对这些作品应该如何评价,是否可以阅读,以及应当怎样去阅读,等等。作者从当时的观点分析了福尔摩斯小说不良的一面:
十九世纪英国作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靡斯探案》尽管和当时流行的一些诲淫诲盗的黄色侦探小说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但是我认为它也同样隐藏着极深的思想毒素,这是必须认清的。它的毒素主要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作品中存在着较明显的资本主义、乃至殖民主义的色彩。评价一部文学作品的好坏,首先要看它总的政治思想倾向。作者阿·柯南道尔在这部作品中,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腐朽和资产阶级的虚伪、丑恶的本质,但是由于他本人的出身(他是一个贵族),和他所处的时代关系,所以他是站在本阶级的立场上,为统治者效劳,宣扬资本主义思想,维护资产阶极的法权统治。作品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虽然看来好像是与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流氓、盗窃、枪杀等罪犯作斗争,这正是因为这些人都是对资产阶级的统治不利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最大的罪犯应该说是资产阶级和他们的统治者们,正是他们剥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权利,使劳动人民处于贫困和饥寒交迫的境地。但是作者以及他所赞扬的那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却一点也不敢触犯那些“老爷”们,相反的,却忠心耿耿地在为他们服务。对于殖民主义,作者也是抱着颂扬的态度,如在《四签名》里,把一八五七年的印度大革命污蔑为“大叛乱”,并把大革命写成是“把全印度变成地狱一般”,“无处不是痛苦、烧杀和暴行”,等等,这些就是很好的证明。
作者还煞费心机地把犯罪的根源归咎于那些犯罪者的本身,而没有与资产阶极的统治联系起来,好像资本主义社会倒是公正合理的。这显然是荒谬的。
二,作者在作品中极力把福尔摩斯描写成一个神出鬼没,神通广大,高明超群的侦探家。作者许多地方都把他神化了,以致使一些幼稚的读者看了以后,信以为真,甚至处处模仿,企图向福尔摩斯学习。
请看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任何复杂、困难的案件,对于这位“老练”而“沉着”的侦探家来说都不在话下。他甚至能够辨认百种不同的烟灰,并且能够嗅出各种不同的香水的牌号和辨认出各种各样的脚印,……等等。而且他都是“单枪匹马”、“孤军奋战”,但又能够百战百胜。这里就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好像只有福尔靡斯这样的人物才能够侦察和破获案件,除此之外,别无他人。他的侦察工作,群众是没有份的。这与我们的侦察方法恰巧是背道而驰的。我们的侦察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坚决地发动和依靠了群众,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因而才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应当认识:侦察工作绝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脱离政治,脱离群众,侦察工作要想取得成绩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相反地,只有破除孤立主义和神秘主义的观点,充分地发动群众,把案情向群众公布,倾听群众的意见,使专门机关的工作与群众路线相桔合,才能破获案件。为什么侦察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呢?因为任何特务、间谍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都不可能单独存在,他们必须隐藏在群众之中,而只要他们存在于群众之中,日久天长之后,他们的本来面貌就不可能不暴露出来,他们的一举一动也就会引起群众的怀疑和警惕。一个反革命分子要想瞒过侦察部门还倒比较容易,但要想把所有的群众都瞒过去,那比登天还要难。因此我们的侦察工作一向是批判福尔摩斯式的神秘主义、孤立主义的。这是由于福尔摩斯的侦察方法恰恰与我们的相反。在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读者如果不首先认清,是容易中毒的。这就需要在阅读《福尔靡斯探案》的时候,对于这些问题特别警惕,免得使毒素不知不觉地溶进自己的思想里。
刘堃倒也指出,福尔摩斯故事不是不能读:“只要我们能认清了它,思想上引起警惕,并且在阅读的时候,抱着批判的、谨慎的态度,那就没有什么危险,没有什么值得可怕的地方。”在他眼中福尔摩斯故事也有两点可取之处:一是不自觉但却真实地暴露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腐朽以及资产阶极封建贵族们的狡猾、阴险。二是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善于思考,善于细致地分析案情,搜集一切与犯罪分子有关的证据;这种细致调查和科学研究的方法,不但在侦察工作中不可缺少,就是做任何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但刘堃认为,归根结底福尔摩斯小说是“毒草”。
或许正是由于这样的批评之风占据了主流,群众出版社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只出了三本便宣告结束。直到二十多年之后,福尔摩斯才重新回到读者的视野中去,这次首先出版它的仍是群众出版社。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群众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出版

《血字的研究》,群众出版社一九五八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