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八十二岁的马里安·格切斯特小姐在格拉斯哥的公寓内被人杀害。她头部被钝器击打了大约四十下。一些珠宝和文件被翻动过,但并不清楚是否有东西被偷。

格切斯特小姐相当富有,对安全问题非常敏感。她的门上装着双重锁,也不让任何陌生人进门。就在十分钟之前,她让女仆海伦·兰姆比去拿报纸。当女仆不在时,住在公寓下一层的亚当斯一家听到了响动,格切斯特小姐曾经和亚当斯先生约定如果她觉得有什么事就敲他的天花板,于是亚当斯先生想去看个究竟。他遇到了刚刚回来的女仆。这时,一个男子从楼上平静地走下来,和兰姆比擦肩而过。不知什么原因,看到这个男人,她既不害怕,也不吃惊。当他们上楼后,看到了老太太惨不忍睹的尸体。亚当斯先生立刻冲下楼,可是那人已经消失了。他看见一个十四岁的女孩玛丽·拜若曼,她说看见一个人从格切斯特住的大厦里跑了出来。

很快,警察来了。三个证人分别描述了他们见到的男子的模样。亚当斯是个近视眼,又恰巧当时没戴眼镜,因此他的描述没有什么价值。他觉得那人是个熟悉公寓的来访者。兰姆比说那人二十五至三十岁,中等个子,身材比较瘦,刮过脸,穿一件浅灰色外套,戴着一顶黑帽子。玛丽·拜若曼的描述中有四点不同之处:他很高,身穿浅黄褐色斗篷,戴着一顶斜纹软呢的戴纳格帽,另外,他的鼻子歪向一边。此外,警察发现被盗走的只有一枚钻石胸针。虽然珠宝就在罪犯眼前,却没丢别的东西。凶手感兴趣的是格切斯特小姐的私人文件。

报纸上刊登了对事件的报道,其中还提到了钻石胸针。一天后,一个俱乐部的伙计来到警察局说,昨天俱乐部一个叫斯莱特的会员向其他会员卖出一张钻石胸针的当票。不过,经过调查,奥斯卡·斯莱特和他的法国情人住在格拉斯哥六周了,典当胸针的事发生在一个月之前,而且是另外一枚胸针。可得知斯莱特刚刚和情人在利物浦登上了去美国的轮船时,警方立刻展开了追捕。他们向美国发去电报,要求船一靠岸,立即逮捕奥斯卡·斯莱特。在发电告知美国警方逮捕斯莱特之后,他们把他的照片给三个证人看。两个女孩认定是他,但是亚当斯并不确定。拜若曼和兰姆比接着被带去美国协助引渡行动。到纽约后,证人们马上被带到港口的警察分局。戴着手铐的斯莱特莫名其妙地被关押在这里。当他在走廊里走动时,证人们被带来辨认唯一的“嫌疑犯”。法官询问她们,从死者住所出来的是否就是这个人,两个人非常有把握地回答:“毫无疑问,他就是凶手!”

斯莱特辩解说,他是第一次听说格切斯特小姐的名字。他不久前才到格拉斯哥,人生地不熟,去美国的船票是几个星期前预订的,等等。但是,英国警方认为他是个彻底的坏蛋,这主要因为他是德国移民,而且是一名犹太人。他有情人,在纽约和伦敦开有赌场,财富成倍地增加,花起钱来又大手大脚。这就是英国警察眼中典型的杀人犯。美国警方感到事有蹊跷,但斯莱特为了证明自己无罪,要求被带回英国。

第一次英国法庭的听证会于一九○九年五月三日在爱丁堡高等法院举行。这时警方确认了斯莱特实施犯罪的武器——一把小铁锤。尽管上面没有任何血迹,检察官却说,完全可能用这把锤子杀死老太太。法庭接受了小锤子是杀人工具的说法。他们找到一些证人,声称在谋杀当天看见斯莱特在格切斯特小姐的住处附近出现过。但是,斯莱特的住处就在四个街区外,在死者住处附近出现并不奇怪。

斯莱特声称当时和情人以及仆人在家,不过这一辩解被认为不可信。陪审团的十五人中九票赞成有罪,一票反对,五票认为证据不足,结果认定有罪。在法官即将对他宣判死刑时,斯莱特痛苦地说:“对这个案子,我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对这个案子,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不懂,怎么会把我和这件事扯上关系!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为了自己的事从美国到这里来的。我没别的可说的了。”最终他被判绞刑,预备五月二十七日执行。

社会舆论发挥了威力。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是个冤案,专门成立了保护斯莱特委员会,数天之内就收集了两万多人的签名,希望他免于死刑。请愿书上交到当局,终于在二十五日晚上,苏格兰大臣宣布改判斯莱特终生监禁。

一九一二年,斯莱特的律师写信给柯南·道尔,希望他能帮助伸张正义。因为斯莱特的案子是苏格兰地方案件,伦敦的报纸几乎没有报道,柯南·道尔并不知道这桩在家乡引起轰动的案子。开始,他不愿意接办,因为自己诸事缠身,又要写作,又要从事社会活动。而且,他对斯莱特不像对乔治那样有好感。但当了解了实情之后,他意识到,不能让斯莱特蒙受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