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计算机业的前身是大型计算机,IBM则是生产大型计算机的主要经营者。当时购买大型计算机的都是大公司,而不是个体消费者。苹果是第一家把容易组装的计算机卖给消费者的公司,其早期成就也把IBM引入了日后的台式机市场。
IBM想要生产台式机,但不想自行设计所有的计算机零件,于是它便请微软开发个人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并请英特尔制造计算机的微处理器。IBM的个人计算机极为成功,向它买个人计算机的人远比向苹果买的人要多。对IBM来说,有一件事很可惜,那就是兼容计算机的销售使个人计算机业的利润大部分都跑到其他公司去了。IBM兼容计算机的功能和IBM所生产的计算机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们可以执行原本只针对IBM的个人计算机所开发的软件。这些IBM的兼容计算机大部分还是采用微软的操作系统与英特尔的微处理器,所以微软与英特尔靠个人计算机所赚的钱远比从IBM或苹果身上所赚的钱要多。如今所使用的个人计算机绝大部分都是安装微软的操作系统与英特尔的微处理器,这不一定是为了提升这些产品的质量,而是为了顾及网络外部性与协调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