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囚徒困境

假设你买房子需要贷款,如能说服银行放款,对你显然比较有利;当然,假如你能获得贷款且不必归还,那就更有利了。如果没有合同的保障,银行大概不会贷款给你,因为你很可能会赖账;同样,即使你还清了所有的钱,银行也可能把你的房子没收,你就根本不会向它借钱。因此,即使贷款可以让你和银行双赢,除非有法律保障双方利益,否则还是无法成交。

当事人常使用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来化解囚徒困境。在很多商业情境下,你必须把钱或物品托付给某个人。如果没有合同,受托人侵吞你的物品往往会对他比较有利。法律让我们可以相信别人,因为如果我们被骗,就可以起诉并要回失去的东西。

如果一个国家有很多人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囚徒困境就会阻碍投资。假设你在某个穷国的小镇担任镇长,为了促进该镇的繁荣,你想吸引外资,于是恳求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来镇上投资设厂。你的计划奏效,该公司打算建一个价值1000万美元的工厂。在工厂建成前,你必须对这家大型跨国公司低声下气。但工厂完工后,它就得看你的脸色了,比如,假如这家公司拿不到水电使用许可,他们所投资的1000万美元就会付之东流。此外,你还想这家公司是否应该多投资300万美元,作为道路使用费?你和这家跨国公司的博弈有三种结果:

1.工厂建不成。

2.工厂建成了,跨国公司受到公平的对待。

3.工厂建成了,跨国公司被盘剥。

显然第三种结果对你和全镇居民最有利。当然,假如这家跨国公司怀疑第三种结果会出现,它就不会建工厂了。因此,为了打消它的疑虑,你答应绝对不会盘剥它。但等工厂建好后,情况就不一样了,难道当地居民的福祉不应该优于对跨国公司的承诺吗?

当然,这家跨国公司应该看得出这个博弈的可能结果,除非它确信你不会盘剥它。因此,只有当国内的法律规定你无法实现第三种结果时,该跨国公司才会投资。